为了认真落实《毛田镇2013-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乡村环境卫生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1.考核组织: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
2.考评形式:采取“一-一督查,一季一考核”的方法进行考评。二、三季度为平时考核,按照季度工作要点进行考核;第四季度与-终考核合并,按照-度村级、部门党政管理绩效评估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3.计分办法:采取100 分制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和-终考核各占50%,按比例折算绩效分值。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每-收集综合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一季度督查,对规定指导达标的村,给予1000元奖励。
3、二、三季度考核排名前一、二、三位的村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季度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500元。
4、-度排名前一、二、三位的村分别奖励2万、1.5万、1万元。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转移支付处罚,对联村干部实行500元、400元、300元的处罚。
5、卫生责任考核作为-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并将村干部工资的40%与环境整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