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委发[2015]31号
关于印发《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
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舞蹈队:
为丰富我镇群众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中共岳阳县毛田镇委员会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2015-8-3
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实施方案
本次大赛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乡镇为契机,以“放飞梦想、幸福毛田”为主题,以广大群众为服务主体,以满足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为基层群众搭建自我展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广泛开展。
一、主办单位:中共岳阳县毛田镇委员会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毛田镇综合文化站
毛田镇妇联
毛田镇团委
二、组织机构
设立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组委会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晨
副组长:刘 衍
成 员:付 聪、陈 敏、彭 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毛田镇镇综合文化站(联系电话:7100001、15773027887)。
三、参赛对象
镇域辖区内各村、各部门、各舞蹈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四、参赛办法
1、本次活动以广场舞为主,鼓励创新,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
2、比赛采取当场评分制(总分为10分),初定9-中旬进行比赛(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各领队)。
3、比赛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五、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队伍都必须遵循参赛办法,按时参加比赛。
2、参赛各队伍的人数由各参赛队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3、为保证比赛的观赏性及参赛队伍水平,各参赛队可择优选拔舞蹈爱好者组队。
4、各参赛队要慎用体质欠佳的高龄选手,鼓励男选手参赛。各参赛队在整个比赛期间对本队队员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参赛的队伍人数不限,要求服装统一,色彩亮丽,文明、典雅(送县参加决赛的队伍必须保证人数在16人以上)。
6、为了鼓励更多爱好者参加比赛,每名参赛队员只允许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7、每支参赛队伍在正式比赛中只能够表演1支舞蹈,参赛音乐自选自备,比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各参赛队在9-10前将参赛队参赛报名表和参赛音乐以MP3格式报送至毛田镇综合文化站(联系人:付聪,联系电话15773027887)。
8、参赛队所有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六、评奖办法
1、奖项设置: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和组织奖各若干个,分别奖励奖杯和现金,并颁发证书(具体奖项设置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个数而定,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评奖办法:大赛评审组由本地和外地专业人员组成。比赛实行现场亮分,现场评奖;评分标准采取10分制,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比赛结束后,现场进行颁奖。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
1、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评分标准
2、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报名表
附件1
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评分标准
一、成套动作评分标准(10分制)
(一)进退场(0.5分):整齐有序、精神饱满、快速流畅。
(二)服装仪态(0.5分):服装合体美观,与音乐风格内容相符,符合广场舞蹈的表演要求,仪态端庄大方。
(三)套路编排(2分):
1、成套动作编排有创意、动作风格与音乐风格统一、并具有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
2、队形变化构图美观,层次清晰,动感流畅。
(四)完成质量(4分):
1、动作熟练、规范、准确。
2、身体协调,体态优美。
3、动作节奏与音乐节奏配合一致。
4、完成动作的方向、路线和姿态统一,一致性高。
(五)现场表现(3分):
1、表达健康向上的激情与活力。
2、体现团队协作的精神风貌。
3、总体印象深刻。
二、减分
比赛时间不符合要求,从总分中减0.1分。
三、加分
有男队员作为舞蹈表演选手跟女队员一起表演参赛的(只举旗帜的不加分),在总分中每位男队员加0.02分,最多加0.1分。
四、注意事项
1、候场。请各参赛队领队带队提前在指定区域候场。即当1号参赛队在比赛时,2号、3号参赛队分别在指定的1处、2处候场。
2、进、退场。要求动作迅速。参赛队比赛结束后从指定处退场,回到原座位就座。
3、计时。主持人宣布参赛队比赛开始,计时员从音乐响起时开始计时,至音乐结束时止,用时不超过5分钟。
4、音乐。各参赛队参赛曲目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播放。参赛队进入比赛场地准备完毕后,向放音员举手示意播放音乐。
5、参赛队员如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等不宜参加运动的疾病,建议不参加本次比赛。
附件2:
2015-毛田镇全民广场舞大赛参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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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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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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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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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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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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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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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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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2015-9-10前报送到镇综合文化站(联系人:付聪,联系电话:7100001、1577302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