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毛田镇   2016-05-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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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保证我镇20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居)委会、各联村干部

二、考核时间10-底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指标:今-以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额为考核标准,各村(居)委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目标任务(各村(居)委会考核任务表附后),养老金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率达100%,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2、考核时间:分段进行考核,2016-6-底前,应缴人数完成75%以上、基金征缴额完成80%以上;2016-10-底前,应缴人数和基金征缴额完成100%;并每周进行例会通报和大厅显示屏排名公示。

3、考核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各村-终绩效考评(5分)。实行奖罚机制:从各村转移支付中提取5000元对完成指标任务的村干部进行奖励,应缴人数和基金征缴额完成数的核定以进入系统为准;10-底前排名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另对缴费率完成100%的奖励500元基数并追加奖励1/人,缴费人数率达标奖按完成百分比数据追加奖励(缴费人数率×1/人);缴费率100%完成后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奖50元。对缴费率未完成100%的村每少一个百分点罚50元,在规定缴费时段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排名后三名的村、且缴费人数率和缴费率均未完成85%的村干部不得作为下届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

4、各单位签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状。

5、联村干部考核按镇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岳阳县毛田镇人民政府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