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
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引导群众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家风持续改善,以淳朴的社风、民风、家风促进党风、政风不断优化,着力实现农村乡风文明的根本好转,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
以村(居)纪检队伍、村务监督组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四位一体”基层民主监督约束机制建设为抓手,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针对农村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积极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婚丧负担”减下来。2017-9-底前,毛田镇50%以上的村应按照本方案推广实施。到2018-底,群众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新的人情往来习俗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模式在全镇范围全面形成。
主要内容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讲话精神,在全镇农村操办“婚丧喜庆”及其他庆贺事项中坚持“三反对、三倡导”:
反对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
严格控制人情往来标准,亲戚之间的往来礼金不超过200元、其他人员的往来礼金不超过100元。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高价彩礼等奢侈攀比之风,提倡以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新办婚事;反对大操大办宴席、上高档菜肴、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之风,提倡限制桌数、限制人数、限制菜品等方式简办婚事;反对闹婚宴、闹洞房等荒唐低俗行为,提倡以文明健康方式举办婚事。倡导丧事简办。反对求神拜佛、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之风,提倡科学文明治丧;反对丧葬中索要钱物加重负担的行为,提倡节俭互助治丧;反对薄养厚葬行为,禁止操办流水席,提倡简化仪式、缩短时间,控制花圈数量等简办丧事。倡导其他事项不办。反对在操办喜庆事宜中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提倡婚丧事宜之外的乔迁新居、商铺开业、孩子满-、百天、12岁、上学、参军、做寿等其他事项不办酒席或在近亲属中、小范围内俭办聚会。反对大肆挥霍、铺张浪费行为,提倡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二)反对滥建乱葬,倡导集中安葬。
加强农村丧葬管理。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乱埋乱葬,提倡火葬或集中土葬等生态殡葬方式;反对建设豪华墓地,提倡建设公益墓地;反对无规划乱葬,提倡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三)反对滥放烟花爆竹、滥用塑料制品,倡导文明环保理念。
严格按照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反对燃放鞭炮礼花污染环境等不文明现象,提倡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农村治丧期间不燃放鞭炮,反对祭祖烧纸放炮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5-下旬-6-底)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林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三军任组长,张鹏飞、李龙波、李灯保、龙新宇、邓党生、万红娟、许维、袁雪峰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城建办、党建站、安监站、农推中心、文旅发展办、经管站、卫计办、劳动站、派出所、国土所、市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担任。
2.制订工作方案。6-上旬,镇党委政府联合下发《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6-中下旬,各村(居)委会要全面开展座谈走访和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在此基础上,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于6-底之前将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一并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的任务、步骤、要求向群众广泛宣传。镇办公室要利用微信、手机报等形式开设专题专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对各村、各单位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发现的正反典型进行跟踪报道。
组织专题学习。6-中旬前,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各联村干部要指导各村分层面召开村组干部会、支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户主会,深入学习有关规定要求,提高对规定要求的知晓度,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6-下旬,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签订“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承诺书,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示范创建阶段(2017-6-底-9-底)
确定示范单位。镇党委政府按照本方案确立的目标任务,选取一批党组织战斗力强、村民自治工作基础好的村作为示范单位。各示范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乡镇党委递交创建“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示范村责任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7-底以前,完成2-3个试点村示范创建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于6-底前,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施方案、党员干部承诺书及责任状一并报镇整治办备案。
2.制订村规民约。7-中旬,在镇、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推动下,示范村对照县、镇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陋习表现,形成陋习清单,并报镇纪委存档。7-下旬前,示范村成立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公道正派、崇尚节俭的老党员、老干部、新乡贤等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结合本村的陋习清单,通过充分讨论和征求群众意见,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对酒席数量、就餐标准、随礼金额、人员参加范围、用车数量作出上限标准,并将修订后的村规民约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待条件成熟后,按有关规定形成乡规民约。各村在完善村规民约后,要细化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并指导以上机构按照章程规定,组织对党员群众办理红白事、随礼等事项进行约束,对操办婚丧喜庆之外的其他事项、违反殡葬规定的行为予以劝止。
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镇整治办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主动受理群众举报。定期报送信息,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每周定期向镇整治办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主要情况即时报送。加大巡查力度,7-下旬前,镇政府组建5人以上专业巡查队伍,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制度建设,7-上旬前,镇纪委要建立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各示范村要建立红白喜事登记台账,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和“治陋习、树新风”奖惩规定,在一定范围定期通报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工作基础,7-下旬前,在县、镇有关单位指导下,各示范村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划、选址和申报。为抑制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塑料制品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各示范村要通过合适的途径在电子炮和宴席餐具的准备上为村民创造便利条件。
4.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一批宣讲活动,7-份,巡回开展“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把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作为重点宣讲内容。传承一批好家风。8-底以前,在示范村组织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举办一批集体婚礼。9-底以前,全镇力争组织一次以上有示范意义的集体婚礼。选树一批先进典型。9-下旬,完成“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讲堂等形式,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7-10--2018-1-)
1.以点带面推动。10-上旬,组织召开全镇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及时总结示范创建阶段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经验材料和工作样板,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整治工作在全镇各村全面铺开。各村要深入挖掘示范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分批次组织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到示范村参观学习,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
2.集中整治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工作方案,不断巩固活动成效。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职能,积极运用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建设成果,不断健全“四位一体”基层民主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效果管用。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针对本行业本系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全镇大范围内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氛围。
巩固提高阶段(2018-2-)
征求群众意见。镇整治办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对群众意见和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活动从集中开展转化为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统筹实施。陈规陋习具有劣根性、反复性、巩固性。“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村支两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委员组织协调、村干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下,结合职责要求和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一名干部专抓,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报信报送工作。镇纪委要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镇党建站负责在“治陋习、树新风”活动中,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纳入基层党建重要考核内容。镇党政办、文化办要将“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作为各类文明评选的重要标准和测评指标,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家规家训、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活动。镇财政所要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镇民政所要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建设,并组织开展打击低俗婚丧礼俗、违规殡葬整治行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氛围,负责将村规民约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镇经管站负责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围绕乡风文明建设履行监管职能。镇安监站、镇禁炮办要组织开展打击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镇国土资源所组织开展殡葬用地清理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镇派出所负责查纠婚丧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依法惩处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整治办工作调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谋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创建示范单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依托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领导带头,党员示范。各村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文件规定。各总支(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纪检委员负有监督责任。各单位公职人员、各级党组织党员要带头遵守相关纪律和村规民约,凡有反映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除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外,还将一律追究单位“一把手”领导责任、分管干部直接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镇纪委要指导村(居)纪检委员和村监委会积极履行职责,采取联合办信办案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立案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镇、村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件。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把推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对村绩效考核、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考核范围,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违反村规民约行为的惩诫,镇整治工作队和村红白喜事理事会对不听劝阻、违规操办的,可予批评教育、通报曝光、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给予依法处理,是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农村干部的,从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
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政 委:李 林 党委书记
组 长:刘三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鹏飞 党委副书记
李龙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灯保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龙新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党生 党委委员
万红娟 党委委员
许 维 副镇长
袁雪峰 副镇长
成 员:黄新良 纪委副书记
许岳华 党政办主任
陈小勇 民政所所长
万德龙 财政所所长
易朝辉 经管站站长
刘 阳 城建站站长
付 聪 党建站站长
易爱萍 劳动站站长
许 杰 文化旅游办主任
陈 敏 卫计办主任
李 霜 安监站站长
方 伟派出所所长
李雁飞 农推中心主任
沈彬荣 林业站站长
方 林 市场所所长
刘 武 国土所所长
黄新良同志任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毛田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活动一览表
工作 环节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
宣传 发动阶段 | 2017- 5-下旬至 6-底 | 6-上旬 |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 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配强整治办工作力量。 |
6-上旬 | 制订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步骤和要求。 | ||
召开碰头会 |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 |||
6- 中、下旬 | 各村开展座谈走访和问卷调查 | 各村形成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 | ||
相关部门组织工作调研 | 有关单位形成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 | |||
6-中旬 | 镇召开动员大会 | 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 ||
各村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 分层面召开村组干部会、支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户主会,酝酿讨论村规民约规范事项。 | |||
6-下旬 | 各村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 | 承诺书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 ||
示范 创建 阶段 | 2017- 7-至 9- | 7-上旬 | 镇确定示范村名单 | 确定60%的村为示范单位。 |
7-上旬 | 递交责任状 | 示范村向镇党委递交责任状; | ||
镇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 | 7-10前,将村整治工作成员名单、实施方案、党员干部承诺书及相关责任状报镇整治办备案。 | |||
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 | 及时向群众公布,主动受理群众举报。 | |||
7-上旬 | 加强制度建设 | 建立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示范村建立红白喜事登记台账、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和“治陋习、树新风”奖惩规定,以及定期通报制度。 | ||
7-中旬 | 示范村组织自查,形成陋习清单 | 对照县、镇方案要求组织自查,并将陋习清单报镇纪委存档。 | ||
7-下旬 | 示范村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村规民约 | 结合本村陋习清单,通过充分讨论和征求群众意见,完善村规民约,细化村(居)纪检委员、村监委会、红白理事会工作职责。 | ||
7-下旬 | 镇成立专业巡查队伍 | 配备摄影仪、巡查车等必要设备,镇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 | ||
7-下旬前 | 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划、选址和申报 | 镇属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参与 | ||
7-下旬前 | 婚丧喜庆事宜公用财物配备 | 通过合适途径配备满足群众需要的电子炮和宴席餐具 | ||
7-底前 | 组织开展“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 | 组织在全镇巡回开展 | ||
8-底 | 传承好家风活动 | 在示范村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 | ||
9-底 | 举办一批集中婚礼 | 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 | ||
9-下旬 | 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讲堂等形式,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 ||
总结 推广 阶段 | 2017-10-至2018-1- | 10-上旬 | 组织召开全镇经验交流会 | 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示范创建阶段经验成果,形成经验材料和工作样板,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
10-中、下旬 | 推广示范村先进经验 | 分批次组织其他村到示范村参观学习,总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 | ||
2017-11-至2018-1- | 集中整治攻坚 | 针对突出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各村健全“四位一体”村务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
巩固 提高 阶段 | 2018- 2- | 2018- 2- | 征求群众意见 | 对整治行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
建立长效机制 | 对群众意见和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活动从集中开展转化为常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