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田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
来源:毛田镇政府   2017-10-3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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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效益,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切实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健康推进,为圆满完成我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筹资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居民医保基金对参合居民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努力提高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按期完成筹资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度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成立毛田镇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三军同志任组长,袁雪峰同志任副组长,许岳华、黄新良、万德龙、易爱萍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监管各村居民医保筹资进度、资金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政府要求,确保全镇参保人数达到总人口的95%以上,各村争取村民100%参保;确保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

四、参保对象及筹资标准

(一)筹资对象  本镇辖区内的居民(包括外出务工、就读以及长期居住在本镇的外地户籍居民,本镇失业、待业的城镇居民)及预期在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特殊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兜底户、五保、残疾户、)100%参保。

(二)筹资标准  2018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8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四级残疾政府补贴90元/人,政策兜底、一、二级残疾、五保户全额由政府出资代缴)

五、进度要求

2017年12月25日为毛田镇与县人社局缴费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为各村与镇财政所结账截止时间。各村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总任务的50%,12月1日前完成80%,12月20日前完成100%。做到基金数额、参保人数与参保对象身份信息无差错。12月20日至12月25日为信息录入审核时间。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必须大力宣传发动,层层召开村、组干部和户主会议。每个村保证悬挂2条横幅,张贴20条以宣传上标语。将《岳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须知》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并利用“村村通”广播平台,手机短信、微平台宣传到户,确保政策入户知晓率100%。

2、严格奖惩兑现。将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实行奖罚机制:从各村转移支付中提取5000元作为奖罚基金,对在2017年12月20日前100%完成居民医保筹资任务排名前五名的村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并按完成人数2元/人的标准对村干部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任务完成低于90%的村按完成人数1元/人的标准对村干部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任务完成低于80%的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排名在倒数一、二、三名的村,任务完成低于90%以下的村村干部及联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各单位签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责任状。

4、联村干部按任务完成数每少1人在联村工作经费中扣2元/人。

 

 

附件:毛田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配表

 

 

 


毛田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配表

 

 

村名

人口数

(以建制村人口数为准)

任务数

(95%)

备注

云山村

2291

2176

 

西台村

2549

2422

 

鸣山村

2570

2442

 

黄道村

2248

2136

 

毛田村

2533

2425

 

道仁村

2274

2160

 

小港村

2738

2601

 

南冲村

4438

4216

 

芭蕉村

2923

2777

 

英桥村

2821

2680

 

孟城村

3520

3344

 

相思村

3275

3111

 

卢段村

4375

4156

 

李段村

3072

2918

 

珠港村

3106

2951

 

中兴村

3595

3415

 

白若村

4650

4375

 

居委会

 

230

 

合计

53023

5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