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田镇“利剑护蕾·2024”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县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4-09-1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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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度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督导考评等工作举措,全面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确保在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职责任务

  (一)综治办

  1.牵头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负责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资料收集,统筹各单位之间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调度。

  2.落实县政法委“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举措,将各职能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3.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严格管控和排查整治,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定期每月一次开展联合执法,对旅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网吧、宾馆、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仔细查验娱乐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张贴“关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通告;排查员工花名册以及接待登记台账,是否对入住未成年人逐一登记等情况。

  (二)派出所

  1.每月要对镇域范围内宾馆、KTV、网吧进行联合执法,要对问题少年等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配合镇政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见警率,坚决遏制性侵害案件发生。

  2.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系统,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规定。

  3.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针对办案中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4.与有关部门、民间团体、社会组织互相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强化办案取证,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受害人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三)中心学校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规定。

  2.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进行防性侵宣传教育、组织老师对留守儿童、家庭异常、问题儿童、困境儿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帮助进行防性侵工作家访,附家访图片、走访记录。

  3.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要求,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含保安与食堂工作人员)、校外培训机构等进行防性侵和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培训,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6.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校园、校车安全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督导力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保健等工作。

  (四)卫生院

  1.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乡村医生、儿科、产科、B超室医务工作人员为监管中点人员,对辖区有未成年人受到暴力伤害、性侵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月田镇人民政府综治办、派出所,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被伤害人信息。

  2.对全部职工(含保安与食堂工作人员)、乡村医生及其医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防性侵培训,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

  3.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病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残疾未成年人康复医疗工作。指导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4.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留守儿童、家庭异常、问题儿童、困境儿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五)各村(社区)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防性侵”工作宣传、排查、整治行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召开党员组长会议研究部署,与联村干部对辖区内留守儿童等六类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走访,并与其经常监护人员及邻居左右进行联系。

  2.压实工作职责,形成村级管理台账,完善《六类未成年人登记台账》(附件1)。

  (六)司法所

  1.依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推动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自觉。

  3.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七)民政所

  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监护缺失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等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设立专人专岗,监督家庭监护和委托照护落实情况。

  (八)市场所

  1.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儿童与学生用品和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

  2.依职责强化儿童药品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九)妇联

  1.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指导各村(社区)妇联主席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落实妇联所属儿童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

  (十)团委

  1.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聚焦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掀起宣传热潮,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边宣传教育、边打击整治、边整章建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打击性侵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等相结合,形成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工作相互推诿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采取“一票否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