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职能:
1、做好党委、政府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起草、审核、校对、印发;
2、会议筹备、服务;食堂、住宿后勤管理等工作;
3、做好上下级电文的收发、登记、处理呈阅、交办、立卷、保管和归档等文书工作;
4、管理和使用好公章;
5、催办、督促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工作的落实;
6、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信息的上报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7、做好各办每-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工作;
8、制定、健全、落实各项制度。
二、民政所
职能:
1、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优抚工作;
2、做好社会残疾人优待工作。
三、财政所
职能:
1、全面掌握镇财政经济预算、收支计划;
2、全面安排本年度财政预算外各项收入指标,严格控制支出指标,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3、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筹措。合理审批预算外支出,保证镇干部工资及时发放,把计划外开支控制在最低限度;
4、指导全所工作人员遵守财务纪律,定期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治办
职能:
1、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和领导下,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常工作,制定本镇综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抓好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终工作总结及评先选优工作;
2、调查掌握本镇的治安状况,发现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意见,制定整治措施,进行集中整治;
3、认真做好信访、纠纷调解、禁毒及反邪教工作。
五、司法所
职能:负责宣传各类普法知识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六、计生办
职能:
1、加强计划生育宣传、计生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生实施方案;
3、负责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实现工作;
4、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表彰或奖励执行计划生育条例的行为;
6、建立计生工作台帐,落实计生贫困家庭奖扶;
7、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防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
七、文化站
职能:负责文化体育工作。
八、武装部
职能:负责征兵工作。
九、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职能:
1、负责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登记;
2、组织职业培训、提供失业保险服务;
3、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4、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5、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十、安监站
职能:
1、负责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台账档案;
2、督促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