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受理人员:陈红平
决定机关:乡人民政府
决定岗位:(决定人:陈庆军)
办理人员:兰江华
办理程序:事先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向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受理人员负责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和乡长审批同意,并报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由提出申请单位和办理人员派出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点共同办理采购事宜。
风险防范:风险①受理人员需认真审核,按实际需求审理;风险②采购力求物美价廉。
3.3.2财政预算管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受理人员:付冬生负责全面,佘海辉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拨付
办理机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理程序: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预算监督
办理条件:预算编制、调整、决算情况需通过本级人大会议通过,预算执行在本级人大监督下进行。
风险防范:风险①编制要科学合理;风险②要按实际要求调整。
办理依据:湘卫合医发【2011】1号《关于做好20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
受理机构: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受理人员:陈燕群
办理条件: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缴费标准:2013-本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含二级以上残疾农民)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参合资金由县财政、民政和残联资助。已享受县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农村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不再参加和享受新农合制度。2013-我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按家庭人数,以户为单位设定,缴费标准为60元/人。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受理人员:兰红义
办理机构:乡计生办
办理范围:1.凡跨县以上流动,-龄18-49周岁的育龄女性,外出前须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县内跨乡乡流动的,不论男女均不需办理;3.省内流动的男性,不需办理; 4.流向省外的男性,根据本人自愿或外省要求办理;
申报材料:全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1张、办埋流动人口证申请表,已婚育龄妇女寸照2张,参加生殖健康检查证明及村(居)委会签订的《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
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以上规定材料到乡计生办,即时进行初审。乡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同进外出的,持证人填写女方。
办理时限:当办理。
风险防范:风险①受理人员需认真审核资料,确认证明材料准确。
3.3.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受理人员:兰红义
办理机构:乡计生办
办理范围:育龄妇女在49周岁以内,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申报材料:1.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夫妻,自愿要求申领的,随带夫妻双方1寸照片一张,到户籍地村计生专干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申请表》;2.申请表经村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交村计生专干到乡计生办代办,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程序:申请表经村或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交村计生专干到乡计生办代办,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时限:当办理
风险防范:风险①受理人员需认真审核资料,确认证明材料准确。
3.3.6办理一孩生育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受理人员:兰红义
办理机构:乡计生办
办理条件:符合《条例》规定的夫妻应当向户籍地村民委员会的计生专干处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向户口所在地的乡乡计生办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合照一张、孕检证明、男女双方遗传优生监测证明。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销户证明。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明。配偶户籍系本乡范围需加盖村级公章。配偶户籍系岳阳地区的,审批表需盖村、乡两级计生公章。配偶户籍系岳阳地区以外的,审批表需盖村、乡、县三级计生公章。
办理程序和时限:带齐以上资料到计生办手续齐全的当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风险防范:风险①双方单位需以负责的态度签注意见;风险②认真审核资料,确认证明材料准确。
3.3.7办理再生育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受理人员:冯宇
办理机构: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乡计生办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退回材料的原件,并加具初审意见,并送县计生局予以办理。
办理条件:符合《条例》规定的夫妻应当按照《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规定》,在没有怀孕前向女方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计生专干处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好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乡乡计生办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
申报材料:结婚证、双方及小孩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合照一张、孕检证明、男女双方遗传优生监测证明。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销户证明。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
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到村领取《再生育审批表》,填写后交双方单位进行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提交乡计生办。乡计生办进行审核、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审批表和所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对申请人申请再生育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应由联村干部出具一份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的情况说明。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是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的行政机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下级行政机关呈报的申请审批表之起十五内内依法作出批准生育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报材料经县政策法规股受理,县计划生育局再生育审批小组在收到审报材料十五内作出批准决定,发给《准许再生育的决定书》、《给持再生育证的夫妻的有关计划生育事项告知书》、《生育证送达回证》及《再生育证》,并由乡计生办送达本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风险防范:风险①双方单位需以负责的态度签注意见;风险②公示应在公开栏内公示,并公示三天以上;风险③主调查应详细,查出事实缘由。
3.3.8社会抚养费征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受理人员:冯宇
决定机构:由县计生局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计生局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
办理条件:全乡范围内发生违法生育行为的个人
征收时效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起30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起30内通过乡人民政府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材料,载明具体缴纳计划,并提供所在单位、村和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本人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县计生局应当自当事人递交申请之起30内核实有关情况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经批准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起每-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后,六十天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两个-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缴纳的,自起诉期限届满之起一百八十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风险防范:风险①立案前须确认违法生育相关证据;风险②由2人以上组成调查组,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取证;风险③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向违法生育对象出具征收决定;风险④应防违法对象外出,逃避征收。
3.3.9计划生育奖扶
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通知》、《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湖南省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受理单位:乡计生办
受理人员:兰悦华
办理条件:奖励扶助初定及-审在每-四-: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居民户口;2.1973-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满60周岁。
申报材料:本人申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本人寸照三张。
办理程序和时限:一、奖扶:1.乡计生办对新增奖扶对象初审:2.对新增农村奖扶对象见面调查,填《见面调查表》;3.民政办审核婚姻登记情况签出审核意见;4.公安审核户口和-龄情况签出审核意见;5.通知村委会二榜公示10;6.对无异议的对象,乡政府在《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主管领导签名),加盖乡.政府行政章,将奖扶档案资料上报县计生局7.给新增对象送达《领取存折的通知单》,通知所有受奖人到代发机构领取奖扶费。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1.村依照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出拟上报的扶助对象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和对象所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10。2.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在拟上报对象的《申报表》上签署审议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子女死亡证明或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于
风险防范:风险①准确核对相关证明材料。
3.3. 10三农补贴发放制度
行使依据:县财政局下发的农民补贴数据
受理机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受理人员:彭志程
办理条件:农业家庭户口且享有国家粮农补贴的(审定范围按财政局下发文件为依据)居民
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
风险防范:风险①对操作员进行培训,确保整理数据准确无误。
3.3.11家电下乡
办理依据:《湖南省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新实施细则》、《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
受理机构:乡便民服务中心家电下乡窗口
受理人员:彭强
办理条件: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下称购买人) 为享受补贴对象。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两台(件)。
申报材料:1.家电类:所购买商品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产品标识卡原件(复印件)、购买人信用社粮补存折。2.摩托类:所购买商品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购买人信用社粮补存折、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整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和时限:1.申请人到乡乡家电摩托补贴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补贴要求的,将补贴数据转入信用社,信用社直接打入购买人的信用社粮补存折。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即告知购买人。2.对销售网点和农户提交的相关材料,在7个工作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的储蓄账户。
风险防范:风险①受理人员应仔细核对申请人申请资料;风险②将补贴现金打入存折。
3.3.12村级财务管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总则第五条、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文件(农经发[2003]11号
办理机构:乡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人员:万欢
办理流程:村级报帐员提供手续完备的各种票据→到乡会计服务中心报账→乡会计服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向村级提供财务收支明细表及各种报表→村级及时向村民进行财务公开→村支两委届满进行财务清理审计。
风险防范:风险①村级报帐员票据应是签字齐备的有效票据;风险②帐务清理时应对所有票据进行审核,不符合减负政策的条据应及时清理出来,打回村里,由村里按条据退回已付资金;风险③加强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帐务处理清晰明白,无错漏帐现象;风险④应按规定时间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开,让群众拥有知晓权;风险⑤应由村监督委员会进行财务审计,不合规定的条据打回,不予报帐。
3.3.1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办理机构:乡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人员:万欢
办理流程:确定承包面积→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心→原始资料整理进行电脑归档→向农民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风险防范:风险①由村里指派业务熟悉人员,准确核定承包面积;风险②乡里进行登记备案。
办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办理机构:乡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人员:万欢
办理流程:土地承包经营户提出流转意向→出具书面委托书→发布信息→流转双方洽谈→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登记鉴证→监督流转双方履行合同→建立台账、登记备案→资料归档管理。
风险防范:风险①根据流转人意愿,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风险②双方应遵循自愿原则,并报乡政府备案。
3.3.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办理机构:乡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人员:万欢
办理流程:案件受理→开庭→宣布调解决定→制作调解书或调解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执行。
风险防范:风险①受理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避免矛盾激发;风险②周详进行调查,了解真实情况。
3.3.16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办理依据: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机构:乡财政所
办理人员:彭志程
办理流程:村级在-初召开会议确定筹资项目标准→填写《一事一议申报审批表报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和乡政府审核→上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筹资→进行项目实施→组织工程项目验收→进行公示。
风险防范:风险①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大会确定要办的项目;风险②乡政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办要紧的事、办对村民有益的事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初审;风险③负监办审核项目是否会增加农民负担;风险④筹资计划应切合实际,向农民筹资不超标,不超过农民承担限度;风险⑤项目实施应由村委会指派专人负责。
3.3.17减轻农民负担管理
办理依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
受理机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受理人员:万欢
办理程序:涉农收费公示→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农民负担检查(监测)→农民负担信访涉农案件(事)查处→农民负担审计。
证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受理单位:乡林业站
受理人员:汤安民
申请资料:申请报告,场地证明,资金证明,个人身体征复印件,申请表格。
有效期限:5-
审验频次:每-一次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必具证明。
证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
受理单位:乡林业站
受理人员:汤安民
申请资料:申请报告,场地证明,资金证明,个人身体征复印件,申请表格。
有效期限:5-
审验频次:每-一次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必具证明。
3.3.20木材运输证
证照依据:《森林法》第37条
办理单位:乡林业站
办理人员:汤安民
办理条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木材检疫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内
办理程序:提交有关书面证明→ 审核→发证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必具证明。
3.3.21林木采伐许可证
证照依据:《森林法》第32条
受理单位:乡林业站
受理人员:汤安民
申报资料:出具书面申请报告;提交林木所有权证书;提交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面积、林种、树种、株数、蓄积、采伐方式更新时间及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内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必具证明;风险②现场察看后签署意见。
3.3.22林权证
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受理单位:乡林业站
受理人员:汤安民
基本程序:申请→组、村、乡签署意见→林业站现场勘查→向县林业局报审→发证
受理条件:提交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及所有权原始依据。
办理时限:30个工作内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风险②村委会须现场察看后签署意见;风险③乡林业站工作人员须认真组织进行实地察看。
3.3.23申请农村低保
办理依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岳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受理机构:乡民政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受理人员:陈燕群
决定机构:县民政局
办理条件:凡持有我乡农村居民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县当-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因残、因病、因灾丧失劳动能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800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居民,均可申请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报材料:1.户主书面申请;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收入证明或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的复印件;6.家庭成员中患有严重疾病的,应提供医院病历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证复印件;7.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村收入证明;8.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及时限:1.村民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拟定低保对象救助类别和补差标准,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在本村范围内张榜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审批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人民政府。2.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具意见由村委会张榜公示,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3.县民政局对乡乡呈报的对象进行复核、审批,村民委员会对县民政局审批的对象予以第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政局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从批准之起按-发放。
收费标准:不收费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必具证明;风险②村支两委评议须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办理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受理机构:乡民政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受理人员:陈燕群
决定机构:县民政局
办理条件:老-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村民。老-人是指-满60周岁的村民。
申报材料:1.填写《申请审批表》;2.相关证明材料:(1)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3)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证明;(4)家庭收入证明;(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办理程序: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村委会受县民政局、乡人民政府委托,受理本村五保对象申请,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并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乡乡人民政府审核。3.乡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4.县民政局对乡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将审批结果通过乡乡告知村委会,并委托村委会张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代发《湖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银行存折;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复核,并按上述程序重新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5.保障金由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低保对象存折,低保对象凭存折到就近金融网点领取。
办理时限: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实行-度动态管理,每--底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从下一-度开始享受有关待遇。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要求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风险②村支两委评议须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风险③入户调查应本着客观实在的原则,调查详细具体情况。
3.3.25农村临时医疗救助
受理机构:乡民政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受理人员:陈燕群
申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就诊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合作医疗卡
3.3.26调处矛盾纠纷
受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受理机构:乡司法所
受理人员:李红光
办理条件:村、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每-向乡调委会汇报一次辖区内纠纷发生、调解、预防情况;对调处不下或跨区域的纠纷及时报请当地乡调委会调解。
办理程序:纠纷受理→调查取证→拟定调解方案→告知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陈述→实施调解→达成协议→回访
收费标准:不收费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调解业务素质,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风险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似定调解方案;风险③双方陈述须本着客观实在的原则。
3.3.27法律援助
受理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受理机构:乡司法所
受理人员;何凌云
办理条件:户籍在本乡,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实发生在本辖区,或虽不发生在本辖区,但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是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实;申请受援助人经审查,确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
申报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经济困难的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指派) →(提供)援助→结案(归档)。
办理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3.3.28安置帮教
受理依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
受理机构:乡司法所
受理人员:何凌云
办理条件: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工作。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5-内和解除劳教人员3-内人员。
办理程序:通知接受→建立个人档案→建立帮教小组→申报户口工作→落实见面教育,谈话、家访→司法所指导帮教小组开展工作→重点监控
办理时限:乡安帮站接到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备通知书》后,应在五内联系所在地的有关单位和亲属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准备工作,并予以登记;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安帮站应督促有关单位在六个-内予以安置,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
3.3.29信访接待
办理依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
受理机构:乡党政综合办
受理人员:刘志宇、李红光及每值班领导
办理条件: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申报材料:口头反映或书面信访报告
办理程序:信访人(或信访代表)反映信访事项→由当值班领导或信访接待人在接待室接谈处理→认真听取反映情况后,按《信访条例》明确告之是否受理→能当场解决的,认真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严格按“一册通”工作法,并严格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程序走访办理→对于老户纠访、闹访人员可由心理工作者适时引导;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可提供法律咨询,也可以由主管单位组织听证或公开评议。
3.3.30动物防疫检疫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受理人员:陈建新
办理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设定的申报点申报检疫→检疫人员出具检疫证明→就地宰杀或调出。属于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项目:由上级业务部门提供疫苗,畜牧局统一安排,检疫站完成强制免疫项目;一般免疫项目:经畜主申请自免或乡动物防疫站配合完成;畜禽疫情上报:当事人发现可疑疫情的畜禽症状,管理人员立即办理,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由当事人提供动物的免疫档案及免疫证,方可办理。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风险②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检测。
3.3.31农业技术推广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受理单位: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受理人员:雷四军
业务范围:1.试验示范上级安排的协作项目,开展咨询、解疑、传授和物化技术服务,并做好记载观察和督促检查工作;2.密切联系有关专业技术承包服务公司、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共同协商和落实推广项目;3.总结当地生产经验,抓好阶段性培训;4.宣传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5.搞好农民推广教育;6.热情接待农户来信来访工作。
受理机构:乡民政和劳动保障中心
受理人员:方小长
办理流程:参保人到乡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录入和相关缴费手续,盖章,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员信息,填写缴费手册,发给参保人员。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录入工作准确无误
3.3.3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办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人员:张炽星
风险防范:风险①提高受理人员业务素质,认真核实申请人资证条件。
3.3.34村民建设自住房屋规划许可证
行使依据:《城乡规划法》
受理机构:乡城建办
受理人员:陈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