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原则上一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定为星期五下午。
二、集中学习由党政一把手或委托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党政办主任负责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三、学习主要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现代经济管理;警示教育;需要安排的其他内容。
四、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会议学习与基层调研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
五、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按请(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按请旷工论处。
六、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人每-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写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七、学习由党政办主任负责会务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