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收受下属、有关单位及个人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
四、严禁参加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企业、个体经营者支付费用的钓鱼、晏会等活动;
五、严禁工作午餐饮酒;
六、严禁用公款晏请与工作无关的人及在单位内部吃请;
七、严禁违反规定操办除婚丧嫁娶之外的喜庆事宜;
八、严禁八小时以外参加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九、严禁通过各种渠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十、严禁上班时间打牌或玩电脑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