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村干部管理推进村级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5-0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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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发〔20156

 

关于印发《加强村干部管理推进村级治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

    《加强村干部管理推进村级治理实施意见》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共杨林乡委员会

                  杨林乡人民政府

                        2015-2-11

 

 

 

加强村干部管理推进村级治理实施意见

 

村级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基石,村干部是村级工作的第一推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干部管理,提升村级工作水平,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形成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及村级班子整体工作能力与水平,具体为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农业工作、民政劳动、平安创建、安全生产、控建拆违、文明创建活动、实施项目,其他中心工作(新农保、新农合、武装工作)。

2.考核措施。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以考察组与村干部的个别谈话、与党员组长代表的座谈意见、测评结果、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以及党员遵纪守法方面为评分参考;对常工作的考核,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民政劳动、平安创建、安全生产、控建拆违、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新农合新农保收缴情况、农业工作等方面的各线评分综合为参考;对村级班子及个人的考核主要通过村级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参考。

3.考核方式。按平时考核与-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分为四个季度进行,考核建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终考核采用分组进行,人员交叉检查,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4.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作为乡级项目安排的参考依据。

二、村干部管理的问责办法

1.问责范围。主要包括村支两委班子出现严重不团结情况;村级财务管理不执行财经制度的情况;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能顺利推进的情况;村干部作风、精神状态严重滑坡的情况;重点工作出现纰漏,为全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问责措施。①约谈。由乡党政主要领导约谈村支部书记或重要当事人。②集体谈话。由乡党政全体负责干部与村支两委成员集体开会,解剖问题,会商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③责任追究。对问责有抵触行为或整改不力的村干部通报批评;对一票否决工作为全乡带来较大负面影响,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对村支部书记和分管村干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问责方式。对出现上述需要问责的村,由乡党委政府在一个-时间内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三、村干部管理的奖惩办法

将村干部的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原来执行的单项重点工作中仍兑现绩效工资奖惩外,乡党委政府另设专项绩效奖金,对绩效考核15名的村分别奖村级班子30002500200015001000元,排名为 2325名且总分在70以下的村,村支部书记下-基础工资每-分别下调50元、100元、150元,其他村干部工资按相应比例下调。依据-度考核评选5名优秀村干部(其中妇联主任不少于1名),奖励500元,对农村组织工作、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农业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含村账站代管)、文化宣传、控建拆违等工作,各设2个单项先进,各奖800元(单项综合重复不超过2个)。①以上奖罚以村为单位,要求奖罚到村干部个人,各村奖罚按照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比例分摊到每位村干部。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奖惩办法,对所在村工作被县以上单位给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除兑现县定处罚外,给予村支部书记下-基础工资每-分别下调150100元的处罚,并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其他村干部工资按相应比例下调。以上工资下调累计每-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