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年村治理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6-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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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发〔2016〕5号

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村治理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杨林乡2016-村治理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杨林乡委员会

岳阳县杨林乡人民政府

2016-3-9

主题词:印发《杨林乡2016-村治理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通知

发:各村

中共杨林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6-3-9印发

杨林乡2016-村治理绩效评估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25个村推行村治理绩效评估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全乡25个村

二、评估指标

1、常评估指标

以工作督查和工作讲评为主,乡党委每季度发一期督查通报,在季度工作通报中体现常评估得分。

2、-终评估指标

(1)基础工作指标: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农业农经、公共事业。

(2)动态管理指标:各村向乡申报实事项目,经党委政府审核后,确认各村本-度动态管理指标和分值。

(3)特色创优:特色创优工作主要指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工作,及村成功实践通过村规民约依法治村,得到乡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工作。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采取以县为主导、乡为主体的评估方式。

第一,根据岳阳县对村治理绩效评估方案,结合乡情实际,确定我乡2016-度村治理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以及一、二、三级指标分值。并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四级或五级指标,并将实施细则上报县村治理绩效办审核,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全乡25个村治理绩效评估结果由乡党委政府审定后上报到县村治理绩效办,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运用评估结果。

(二)评估方法

村治理绩效评估采用100分制,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常评估20分、-终评估40分、公众评议20分、领导评议20分。

1、常评估。常评估指标实行加减分制。凡季度工作通报中,受到乡通报批评的,每次减分值5分,通报表扬每次加5分。评估结果由乡绩效办向各村反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改进。同时,将常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到县村治理绩效办。

2、-终评估。-底由乡统一组织绩效评估组,对各村完成-度工作指标进行逐项评估。

3、公众评议。由乡负责组织,评议主体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以村民代表为主,参加评议人员每村不少于20人。可采取集中测评、问卷调查,电话民调等方式对村-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评议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0分换算成分值,并根据参评人员评议分的总和取平均值计入公众评议结果。

4、领导评议。由乡村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牵头,主体由乡党政班子成员,乡机关中层骨干、乡站所负责人组成,采取集中述绩对村进行满意度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0分换算成分值,根据参评人员评议分的总和取平均值计入领导评议结果。

5、加减分。各村加减分最高限额为10分,具体项目由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由被评估村及时向乡绩效办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加减分由乡绩效办提出意见,经乡村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村治理绩效办审批后-终执行。特色创优指标列入加减分项目。

6、一票否决。对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市县民调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村,经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后实行“一票否决”。凡被“一票否决”的村,评估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四、评估结果汇总

(一)结果汇总

-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20%+-度评估指标结果×40%+公众评议结果×20%+领导评议结果×20%+加分+减分

乡根据各村-度总得分高低以及“一票否决”的情况对村进行分类排名。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汇总结果,评出10%个优秀等次村,10%个一般等次村,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不含60分),其余为良好等次。评定结果报县村治理绩效办审核。

(二)反馈、申诉、复核

县村治理绩效办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到各乡,评估结果同步在县绩效评估网上进行公示,各村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于10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乡绩效办提出申诉,复核结果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内答复;乡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由乡镇绩效办向县村治理绩效办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内答复。

(三)结果公布

申诉及复核结束后,县村治理绩效办及时将评估结果汇总并呈送县村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后,乡及时组织召开村治理绩效评估工作-度总结大会,对村治理绩效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评估结果,兑现奖惩。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1、与改进村治理工作挂钩。各村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主动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乡绩效办将跟踪评估整改情况,对不进行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乡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下半-和下-度评估中扣该村5分。

2、与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挂钩。村治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的重要依据。每-,对-度评为优秀等次的村乡奖励现金2000元,良好的不奖不罚,一般的罚1000元,不合格的罚5000元。常评估每分10元,原则上每季度汇总一次,加分的奖励,减分的处罚,奖罚到村干部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原则按书记、村主任、专职会计、妇联主任工资的比例奖罚到人;出勤考核奖罚到具体个人;奖金由乡财政拿钱,处罚的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党政办公会研究奖惩到人;专项工作通过讲评通报奖惩到人。

3、与村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对于当-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且符合条件的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村进行重点管理,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主任及其他相关村干部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效果;对于连续2-绩效评估不合格等次的村进行重点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根据相关责任对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或依法予以罢免。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村干部启动问责程序;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分或依法予以罢免;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或司法机关处罚。

4、与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乡每-召开村绩效评估总结大会进行奖优罚劣,优秀等次的村评定为-度综合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增加优秀村干部评定名额;不合格等次村评定为黄牌警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县结合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进行村治理绩效评估总结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从优秀等次村中评定,不合格等次村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县直主管单位和乡根据指标体系对村工作和村干部进行评先评优;在推荐县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上,提高优秀等次村比例。

5、与村争取项目资金挂钩。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在上级项目资金分配上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对于绩效评估不合格等次的村在项目资金分配上暂缓考虑,待整改到位后再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