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乡发[2016]6号
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杨林乡委员会
岳阳县杨林乡人民政府
2016-3-9
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
考 核 办 法
本考核办法实行100分制考核。
一、评估对象
11个部门:乡属部门5个,农推中心、社发中心、水务站、计生办、敬老院;垂直部门6个:中心学校、林业站、派出所、信用社、卫生院、邮政所。
二、评估方式
乡属部门-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20%+-终工作考核×60%+工作测评×20%+加减分
垂直部门-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20%+-终工作考核×60%+工作测评×20%+加减分
(一)常评估:以季度工作通报为准,每季度评估一次,在通报中体现常评估得分
(二)工作考核:指标考核(100分),由乡领导班子-终对乡属部门测评打分。其中:乡属部门指标考核分:队伍建设25分;本职工作25分、中心工作25分、财务报帐25分;垂直部门指标考核分:本职工作50分、中心工作50分)。
(三)工作测评:由乡负责组织,乡负责干部、行政联村干部、部门负责人、村干部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人以上参与评估。
(四)加减分:
1、加分:
获省、市、县、乡级荣誉的在-度评估中各+4分、+3分、+2分、+1分。
2、减分:
部门干部职工受到县纪委立案查处的,在-度评估中-2分、被乡纪委立案查处的,在-度评估中-2分。
(五)一票否决: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安全生产、涉农事件被一票否决的。
三、评估结果运用
1、与评先评优挂钩,按评估得分结果排名,排名第1位奖励1000元,-终兑现;
2、将部门-度评估结果报县直主管部门备案。
3、在县局的考核中,垂直部门的排名情况在全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