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年度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6-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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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发[2016]6号

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杨林乡委员会

              岳阳县杨林乡人民政府

                2016-3-9

杨林乡2016-度对部门工作绩效

考 核 办 法

本考核办法实行100分制考核。

一、评估对象

11个部门:乡属部门5个,农推中心、社发中心、水务站、计生办、敬老院;垂直部门6个:中心学校、林业站、派出所、信用社、卫生院、邮政所。

二、评估方式

乡属部门-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20%+-终工作考核×60%+工作测评×20%+加减分

垂直部门-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20%+-终工作考核×60%+工作测评×20%+加减分

(一)常评估:以季度工作通报为准,每季度评估一次,在通报中体现常评估得分

(二)工作考核:指标考核(100分),由乡领导班子-终对乡属部门测评打分。其中:乡属部门指标考核分:队伍建设25分;本职工作25分、中心工作25分、财务报帐25分;垂直部门指标考核分:本职工作50分、中心工作50分)。

(三)工作测评:由乡负责组织,乡负责干部、行政联村干部、部门负责人、村干部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人以上参与评估。

(四)加减分:

1、加分:

获省、市、县、乡级荣誉的在-度评估中各+4分、+3分、+2分、+1分。

2、减分:

部门干部职工受到县纪委立案查处的,在-度评估中-2分、被乡纪委立案查处的,在-度评估中-2分。

(五)一票否决: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安全生产、涉农事件被一票否决的。

三、评估结果运用

1、与评先评优挂钩,按评估得分结果排名,排名第1位奖励1000元,-终兑现;

2、将部门-度评估结果报县直主管部门备案。

    3、在县局的考核中,垂直部门的排名情况在全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