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乡政发〔2016〕14号
关于印发《杨林乡2016-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杨林乡2016-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办法》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六-三-十
杨林乡2016-乡村环境卫生整治
考 核 办 法
为持续推进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25个村,杨林集镇,公路沿线和各焚烧炉。
二、考核内容
分组织管理、集镇、公路沿线和村组卫生四大块。集镇分主次街道卫生、市场及门店和街道秩序;公路沿线分基础工作、治“脏”治“乱”效果;村组卫生分基础工作、村容环境卫生和农户卫生,每次检查下发考核计分表。
三、考核组织
成立杨林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费时铭同志任组长,许陆军、陈红平同志任副组长,各位负责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陈细勇同志任整治办主任,负责县检查乡组织管理一块工作,负责全乡大面卫生的指导和督查及考核工作,负责全乡主干道保洁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全乡垃圾焚烧炉的跟踪管理和考核,负责集镇及自成院落的站所部门环境卫生的督促和指导。各村、各部门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联点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考核办法
1、每-考核采取100分制,常规检查和督促整改各占50%。常规检查到每个村抽签查1个组或自然屋场,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督促整改结合市县检查对各村进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限当整改,整改不到位在本-考评中扣分,每-排名报县通报。每-奖惩分两块,一块是6个示范村(2015-度清洁村和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马塝村、白泥村、付朝村、福冲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谷太村、西源村);另一块是19个大面村。示范村中取优秀村1个,大面村中取优秀村3个,各奖励500元,所联点干部奖励100元。每-排名最后2名各罚500元,所联点干部罚100元。
2、各村、集镇、公路沿线及组织管理被市县通报表扬一次奖500元,所联点干部奖100元,被市县通报批评一次罚500元,所联点干部罚100元。
3、如我乡在县排名前三名,乡财政对各村普奖300元,联村干部奖100元。所获得县奖金(3万、2万、1万元),60%奖到相关单位(村和社发办),40%奖到管理人员(整治办和所联村干部)。对我乡在县排名后三名的处罚金(3万、2万、1万元),60%罚到相关单位(村和社发办),40%罚到管理人员(整治办工作人员和联村干部),具体数字以党政办公会研究为主。
4、-度总评按-得分汇总折算,评出-度最清洁村上报至县(以县考核方案为标准奖励5000元)。
5、对联片焚烧炉安排2000元考核经费,每-考核,发现一次管理不规范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从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本办法自2016-3-起开始实行。
附:杨林乡环境卫生整治相关单位责任人表
相关单位 |
村 |
集镇 |
公路沿线 |
第一责任人 |
支部书记 |
王新龙 |
陈细勇 |
联点干部 |
联村干部 |
许陆军 |
陈红平 |
管理人员 |
整治办 |
整治办 |
整治办 |
备注:整治办人员为陈红平、陈细勇、龙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