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原则和目的
围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其他事项不办”的要求,利用中考、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村干部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行为。通过抓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人情歪风。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监督检查主要对象:全乡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工作人员。
(二)监督检查范围:监督检查上述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八条禁令”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为子女、亲属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5.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6.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
7.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8.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级纪委牵头成立检查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7月20日至8月30日期间,对全乡各酒店等餐饮场所,检查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消费账目、订餐记录、询问酒店负责人、直接进入就餐地点进行拍摄等方式,突击查处“升学宴”和“谢师宴”。
2.8月中旬,在全乡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或走访调查。
3.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信访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30-7206002)
四、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1.各村纪检委员要将相关工作向党总支部做好汇报,把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工作与“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将纪律要求传达给本单位干部职工。
2.联校要将教育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纳入本单位“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3.全乡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凡有子女年内考取高等院校的,均须做出《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见附表2.)
4.各村纪检委员要对本单位党和国家公职人员作出的《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及时公示,并重点对子女即将录取升学的对象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存档,对摸排所属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跟踪监督。在7月29日下午6:00前将本单位可能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子女及父母相关信息报乡纪委。(见附表1.)
5.乡纪委检查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严问责。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2.加强统筹协调。检查组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3.突出工作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4.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上要严明纪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中共杨林乡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