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步仙镇2023 年夏季“摩电”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步仙镇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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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政发〔2023〕33号

  步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步仙镇2023年夏季“摩电”车辆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步仙镇2023年夏季“摩电”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步仙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步仙镇2023年夏季“摩电”车辆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上述车辆简称“摩电”)交通事故,全力提升乡域道路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减少人员伤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局势平稳,经镇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摩电”车辆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法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威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李俊华    派出所所长

  李长庆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潘志新    交警新墙中队

  张予凡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镇整治办,负责日常执法安排和信息报送。

  二、整治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周”行动)

  7月17日至7月21日,采取多种方式,按照《关于印发〈岳阳县“戴帽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县交整办〔2023〕51号)要求,进行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整治周”行动)

  7月31至8月4日,配合交警中队集中整治。

  (三)重点攻坚整治阶段

  8月28日至9月15日,集中优势力量,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开展攻坚行动。

  (四)巩固提升整治阶段

  9月16日至9月30日,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炼战术,深化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三、整治重点

  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低速三、四电动车的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电”车辆,违反规定载人、加装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上述违法叠加的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酒驾醉驾、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实行拘留、强制报废等处罚。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集中整治工作计划。对辖区交通运输、农忙务工、上下学、“红白喜事”等出行规律进行科学研判,准确把握违反规定载人、酒驾醉驾的易发时段、路段特点以及交通事故成因,突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执法行动方案。

  (二)严格按计划落实执法。每月严格按“整治周”计划,协调好政府、公安、交警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涉“摩电”重点违法行为,对未佩戴头盔的,一律由路面执法人员组织先学习教育再处罚,在摩托车后张贴提示宣传语,同时将违法警示信息发本人朋友圈及当事人所在村组微信群;对非法加装雨伞的,一律由路面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不戴头盔且无证驾驶的或违法载人且无证驾驶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上路的,一律由交警部门依法收缴车辆;对饮酒或醉酒驾驶摩电车辆的,一律由交警部门视情况采取暂扣、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处罚。

  (三)全覆盖开展精准宣传。充分动员村干部、“两站两员”力量,利用“村村响”播放音频,张贴宣传标牌,进企业、进农村、进单位加大宣传,开展“敲门行动”与群众签订《文明交通出行安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重点针对“一老一小”集中对摩电车辆违法载人、超员酒驾危害进行突出宣传。配合交警部门要全面开展摩电驾驶人“戴头盔、办牌照、靠右行、限两人”行动,对非法加装伞具驾驶人要采取纠正、拆除,教育等方式加大警示提示。要组织学校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全覆盖摸排,与驾驶摩电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签订《文明交通出行安全承诺书》每周发布校级、每日发布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和学生养成佩戴头盔出行习惯。

  (四)加大劝导教育力度。镇整治办会同执法大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下到各村(社区)进行交通劝导,“两站两员”要积极上路,对超员、超载、酒驾、农用车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无照驾驶等农村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劝导村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驾驶。学校要对学生家长群体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的要加强源头教育,在学校周边设置劝导点,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记录和教育。

  (五)强化督导考核奖惩。镇整治办会同交警中队每月对各村(社区)头盔佩戴率进行现场查验,统计涉摩电交通事故数量,实时通报集中整治工作动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措施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近期,全镇涉摩电车辆违法载人、超员违法行为多发频发,“戴帽率”普遍偏低,存在较大的事故风险隐患,发生亡人事故概率大大增加。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

  (二)强化执法调度指挥。把“戴帽率”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按计划有效调度。执法行动开展期间,调派5名执法人员,1台执法车辆参加;派出所调派1名正式干警,4名辅警,1台执法车辆参加;交警中队全员参与执法行动。要强化后勤保障,视情况保障执法队伍的集中用餐和防暑降温物资供应。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情。按工作方案计划要求参加执法行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安排,应提前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镇整治办对每阶段工作进行有效评估,指导执行下阶段工作。

  (四)善于总结推广。在强化调度的基础上,定期开展研判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有效推广。

  附件:文明交通出行安全承诺书


  附件

  文明交通出行安全承诺书

  我自愿承诺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拒超员”。即做到:

  1.驾驶人和乘车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驾驶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3.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上牌并定期年检。

  4.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靠道路右侧行驶。

  5.驾驶两轮摩托车限载1人,驾驶电动车限载(6岁以上12岁以下)1人。

  6.杜绝在摩托车和电动车上非法加装伞具。

  7.严禁酒、醉驾。

  如违反上述规定,我自愿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