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来源:步仙镇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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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有关文件精神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9]3号)、《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09]8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岳办[2009]29号)精神,现就全县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把好审批关

1、严格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严格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对2009-度财政预算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控制指标的预算,按程序调整,已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批准调整预算。不得受理不符合中央、省、市通知规定的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2、严格控制楼堂馆所项目审批。从现在起到2010-底,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在此期间,暂停办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2009-县级行政基建经费比上-压减10%。认真清理已批未建和在建项目,对超预算、超标准、超面积的在建项目,要认真抓好自查和整改。凡已新建并搬迁办公用房的,要及时腾退原有办公用房,统一调剂使用,不得擅自处置或改变用途。此项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配合。

3、严禁公费外出旅游,严格出国(境)审批。从严履行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职责,对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和出国(境)经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及经费安排意见的一律不予批准。2009-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考察经费支出要在近3-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会管中心、县旅游局、县审计局配合。

4、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全县车辆购置及各单位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平均数基础上至少降低15%,县本级公务购车经费比上-压减30%。认真落实《岳阳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严格车辆运行费用支出管理。控制车辆更新,公务用车使用满8-或行驶里程达到30万公里后,视情况相应延长使用-限。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的办法,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将使用的公用车辆移交。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节假期间,除重要的公务活动外,所有公车一律停开,车辆钥匙交单位指定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公车私驾,县纪委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情况。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审计局配合。

二、规范支出管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严格控制各类节会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开支,减少会议天数和人数,降低会议成本。2009-,全县各单位会议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尽量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开会。县直单位在乡镇开会,承办单位要在县财政核定的会议经费限额内做预算、控制开支,不得向下属二级机构或乡镇转嫁会议费负担。会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误餐费和礼品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会议,各级财政不得安排经费,各单位不得报销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配合。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控制。2009-度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总额,一律在2008-的支出基础上削减10%,并报纪委和财政部门备案。各种接待工作要尽量安排在本单位机关食堂就餐,没有机关食堂的,一律实行定点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接待费,加强接待中烟、酒、饮料的控制,接待县以上领导和外来客人,宴请过程中一律不发整包烟、不上高档酒;县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上烟和酒水;严格控制陪餐次数、陪餐人数,外地来本县学习考察的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餐。

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卡制度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并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备案制度,所有公务接待必须事先报告,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卡(三联单),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各单位每季度要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经费、会议经费、接待经费和机关水电费等公用经费开支情况在机关内部定期公开一次;每半-将厉行节约相关情况进行汇总,连同厉行节约报表(见附件)按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一并报县纪委和县财政局备案。以上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会管中心牵头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配合。

3、严格控制后勤保障运行成本。严格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2009-各地各单位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文件、通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支出。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会管中心牵头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配合。

4、严格控制其它各种名义的支出。可以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坚决撤销;规范保留的项目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各种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奖金发放标准,控制奖励性开支。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从资金源头上堵塞漏洞。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和县会管中心配合。

5、继续深化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机关公务消费货币化补贴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

1、开展对照检查,落实控制目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要求,对照检查。在县控目标范围内,要具体设定总量开支指标和单项开支指标。要根据本单位控制指标,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全面完成2009-压缩一般性支出的任务,同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见附件)内容包括节约目标或控制指标、节约措施、明确第一责任人、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第一责任人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内部负责行政财务事务的机构为承办部门,承办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为承办人,也要在承诺书上签名。

2、加强财政监督,处理预算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令第32号),将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复核后,作出相应处理和处罚。有关处理的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和纪委报告。

3、加强审计监督,及时纠正超标行为。审计部门结合-度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重点对各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超出控制指标和标准的,将其列入违规问题范围,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超标行为,并将有关情况报县纪委。

4、加强纪律约束,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规定时间没有向纪委和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没有未实现压缩目标的单位,给予相应扣分。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中要增加厉行节约的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须在报告中说明厉行节约的执行情况。对于没有实现压缩目标的单位,要向纪委说明原因;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经费支出出现反超的,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弄虚作假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5、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县厉行节约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建设局、县审计局、县会管中心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县纪委,并将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结果和落实压缩经费开支的措施、效果的半-、全-情况分别于6-25和12-25前报县财政局和县会管中心,由县财政局汇总后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到。从6-下旬开始,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或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