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柏祥镇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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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新莉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屈维庆担任常务副组长,谈宇锋、黄飞龙、黄毅、谢森桃、余志兰等党政领导和教育联校书记黄勇为副组长,应急办、综治中心、农推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教育联校、卫生院、妇联、财政所、各村(居)委会总支书记、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孝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宣传线:与教育联校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利用以村村响、电子滚动字幕、专题专栏、安全宣传教育片、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教育联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行动,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收回回执单。“七不两会”安全常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陪同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水游泳,不识水性的学生不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利用学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每天推送防溺水宣传警示内容,不断强化学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二是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三是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综治中心:负责处理溺水事故中的青少年家长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了解家长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制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协调处理上访的责任,负责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日常工作。

  纪检部门:负责联合防溺水专班成员对各村(居)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就防溺水工作尽职履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如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启动问责程序。

  水利站:负责督查各村(居)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骨干山塘、水库等,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加强与渠道管理所的对接与沟通,对南干渠沿线进行有效封闭、常态化巡查、针对性宣传等工作。

  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会同水管站、国土部门对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石崩、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已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要求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应急办:部署并督促村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当地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对村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协助学校与家长完成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监管责任的对接;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镇级防溺水工作专班日常巡查经费,每天巡查组2人,按照200元/天进行包干,对村(居)委会购买补充救生圈等应急救援时设施设备及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经费奖补,各村(居)按户籍人口总数3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

  村(居)委会:一是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尤其是留守儿童、顽皮学童等重点人群,实行村、组、塘坝承包人三级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库、塘坝等水域和重点时段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二是开展多形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承诺教育活动。村组织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时告知到位,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各村(居)要与所有青少年儿童家长签订承诺书;要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屋场会、党员大会等进行专题重点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三是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身份证”制度。各村(居)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水域台账、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库、塘坝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全部配备“四个一”(一个警示标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竹竿)。四是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的重点防控和重点时段的专题巡查。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五是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分队,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如有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牵头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派出所和学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如经调查确认属意外伤亡,学生家长又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的,村“两委”主动负责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确保在属地得到有效化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各村(居)、学校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本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村(居)、学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和实施方案于6月5日前报送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1日—6月21日)

  各村(居)、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村(居)塘坝要逐一建立台帐,设立警示标志,按要求配备“四个一”拍照存档,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镇防溺水专班将联合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学校、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长期坚持阶段(7月1日—)

  把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民生工作抓牢抓实,建立健全镇、村、校、家四级联动防控机制。在双休日、寒暑假、暴雨过后等重点时段,持续落实重点水域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更新、补充损坏或缺失的警示标识与应急救援装备,针对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走访提醒,不断强化监护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部门要按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职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作用,突出工作实效。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强大合力。

  (三)加强检查督查。镇预防溺水工作专班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并建立检查台账。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