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祥镇2017年惠农减负监督管理工作部门责任状
来源:柏祥镇   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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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祥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责 任 状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和政策正常实施,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杜绝部门涉农“三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各单位必须按政策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购机补贴、征地补偿、农村合作医疗等资金落实到户,严禁克扣和挪作他用;

二、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身三乱的自查、自纠工作,杜绝涉农“三乱”收费行为(特别是教育收费、国土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和向村级发行报刊违规摊派),涉农收费项目必须按政策、按标准收取,保证不激发涉农恶性案件(事)的发生;未经镇人大会通过和镇纪委审核,不擅自出台涉农收费项目,不向农民收取没有政策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乱集资,不乱摊派,不乱罚款。不采取强制手段向农民提供经营性服务收费,做到谁受益谁负担,谁服务谁收费,先服务后收费。

三、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违反减负政策的单位和责任人,-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出现群众上访事件和涉农恶性案件的,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五、在减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减负领导小组负责人: 立状单位(盖章):

责 任 人(签字):

柏祥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