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必须公开的项目
1、 党的农村工作政策;
2、 各种税费的收取标准和开支情况;
3、 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开;
4、 干部考勤情况公开;
5、 干部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
6、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依据、程序及审批对象;
7、 社、灾减及民政优抚、救济款物发放的对象、标准、数量;
8、 计划生育二胎指标的审批程序、标准和对象;
9、 征兵工作的全过程;
10、 招商引资的具体情况;
11、 国家大型基本建设涉本地的拆征、补偿。
二、公开的时间及方式
长年性项目定期公开,阶段性、临时性的项目一事一公开,特别是乡、镇财务,必须一季度公开一次。公开的方式可采取设立公开墙(栏)出榜公布,会议公开和利用其它媒体公开,真正达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