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镇政府机构信息
来源:新墙镇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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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镇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落实本镇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促进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发展,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本镇企业。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本镇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依法承担本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建立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本镇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发展服务。

(八)保障村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镇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镇行政审批、“一枚印章管理审批”工作,负责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水产、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核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城市管理、农村住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司法、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缀账务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所实行县镇共管,所长、总会计的人事关系隶属于县财政局,其余人员人事关系隶属于新墙镇,所长、总会计的任免征求新墙镇党委政府意见。

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组织。

三、下设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承办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协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 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整理、转办等,承担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授权,以镇政府或委托机关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集中行使城管执法、住房建设、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动物防疫、水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镇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四、单位负责人及职责分工

彭  华

全面工作

鲁  伟

经济工作

周  宇

负责党建、工青妇、绩效考核、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卫生、改厕)、政法等方面工作,联点三合村。

联系部门:新墙法庭、新墙派出所、交警二中队、新墙司法所、振兴办。

朱雄光

负责人大、教育、卫健、交通、物流园等方面工作,联点高桥村。

联系部门:新墙教育联校、新墙卫生院、新墙交管站。

荣来归

负责政协、统战、新农合、新农保、林业、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联点新华村。

联系部门:新墙便民服务中心、新墙林业站。

董细红

负责纪检监察、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联点燎原村。

联系部门:镇纪委、三资办。

汤  美

负责组织人事、招商、企业、品牌创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防止返贫与监测帮扶、老干等方面工作,联点清水村。

联系部门:扶贫办。

李时明

负责宣传、文化、武装、农电等方面工作,联点老街居委会。

联系部门:新墙文化站、新墙供电所。

姚主伦

负责城建、国土、执法大队、环保等方面工作,联点新墙河居委会。

联系部门:新墙综合执法大队、新墙自然资源所。

姜新伙

负责农业、水利、经管、移民、供销、统计等方面工作,联点双枫村。

联系部门:新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新墙水务站、新墙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新墙供销社。

任高志

负责应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商贸等方面工作,联点马形村。

联系部门:新墙应急办、新墙民政所、新墙退役事务站、新墙市场所。

戴燎云

负责信访、协助政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等方面工作。

联系部门:新墙法庭、新墙派出所、交警二中队、新墙司法所。

黄双薇

负责办公室、机关、后勤。

五、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9:0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9: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新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墙镇新墙河居委会北街61号)

联系电话:0730—750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