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绩效评估制度
中共新墙镇委员会新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墙镇2013-村(居)委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墙镇发〔2013〕23号
中共新墙镇委员会
新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墙镇2013-村(居)委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新墙镇2013-村(居)委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新墙镇2013-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指标
2013-4-9
主题词:村级治理 绩效评估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 县绩效办
新墙镇党政办公室 2013-4-9印发
(共印35份)
新墙镇2013-村(居)委会绩效评估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以绩效评估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岳阳县人民政府推行村(居委会)、社区治理绩效评估的意见(试行)》(岳县发〔2010〕1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全镇所辖的行政村(居)委会。
二、评估指标
1.常评估指标
从推进各线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各村实际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应的常评估指标。
2.-终评估指标
(1)基础工作指标: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农业农经、公共事业、乡村环境整治。
(2)动态管理指标: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工程建设及协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其他中心工作。
3.特色创优指标
各村全-必须至少完成一项特色创优工作,特色创优工作主要指受到乡镇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或得到乡镇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工作。
三、评估方法
村(居)委会绩效评估采用100分制,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常评估10分、-终评估55分、公众评议20分、领导评议15分。
1.常评估。常评估指标实行百分制。以阶段工作讲评和半-工作讲评为主,按照-初确定的评估指标,新墙镇绩效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评估结果向各评估对象反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改进。常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村(社区)治理绩效办。
2.-终评估。-终评估指标实行百分制。-底由镇党委、政府根据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统一组织绩效评估组,对所辖村(居)委会完成-度工作指标进行逐项评估。
3.公众评议。由镇绩效办负责组织,评议主体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以村民代表为主,参加评议人员每村不少于20人。可采取集中测评、问卷调查、电话民调等方式对村(居)委会-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评议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0分换算成分值,并根据参评人员评议分的总和取平均值计入公众评议结果。
4.领导评议。由镇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牵头,主体由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机关中层骨干、镇站所负责人组成,采取集中述绩、展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折线图后对村(居)委会进行满意度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0分换算成分值,根据参评人员评议分的总和取平均值计入领导评议结果。
5.加减分。村级单位加减分最高限额为10分,具体项目由镇绩效办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由被评估村及时向镇绩效办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加减分由镇绩效办提出意见,经镇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报县村级理绩效办审批后-终执行。特色创优指标列入加减分项目。
6.一票否决。对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村级单位,经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后实行了“一票否决”的村级单位,评估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四、评估结果汇总
(一)结果汇总
常评估结果=常评估指标得分
-终评估指标结果=-终评估指标得分
公众评议结果=各评议主体档次得分相加?N
领导评议结果=各评议主体档次得分相加?N
-度评估总得分=常评估结果?10%+-终评估指标结果?55%+公众评议结果?20%+领导评议结果?15%+加分+减分
镇绩效办根据-度总得分高低以及“一票否决”的情况对村(居)委会进行分类排名。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汇总的评估结果按不高于15%比例评出优秀等次、按不低于20%比例评出一般等次,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其余为良好等次。评定结果报县村(居委会)治理绩效办审核。如果-度党政管理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增加5%的优秀村(居)委会评比比例;如果评为不合格档次,减少5%的优秀村(居)委会评比比例。
(二)反馈、申诉、复核
县村(居)委会治理绩效办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到镇绩效办,评估结果同步在县绩效评估网上进行公示,各村(居)委会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于10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绩效办提出申诉,复核结果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内答复;与此同时镇绩效办向县村(居)委会治理绩效办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内答复。
(三)结果公布
申诉及复核结束后,县村(居)委会治理绩效办及时将评估结果汇总并呈送县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后,镇绩效办及时组织召开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工作-度总结大会,对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评估结果,兑现奖惩。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与改进村(居委会)治理工作挂钩。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结果出来后,各村既要充分总结村(居)委会治理中的经验和成绩,又要积极查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作为下一-度改进村(居)委会治理工作和提高村(居)委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和努力方向。各村(居)委会也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主动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镇绩效办将跟踪评估整改情况,对不进行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居)委会,报镇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下半-和下-度评估中扣5分。
(二)与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挂钩。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的重要依据,镇财政每-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业绩考核保证金中根据定编村村(居)委会干部人数按1800元/人标准提取经费设立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奖励基金,作为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居)委会按100%发放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对绩效评估结果为良好等次的村(居)委会按80%发放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等次的村(居)委会按60%发放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居)委会不发放村(居)委会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每-,对-度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居)委会予以奖励。
(三)与村(居委会)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对于当-评为优秀等次村(居)委会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居)委会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居)委会,进行重点管理,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其他相关村(居)委会干部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效果;对于连续两-绩效评估不合格等次的村(居)委会,进行重点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根据相关责任对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或依法予以罢免。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村(居)委会干部,启动问责程序;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分或依法予以罢免;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或司法机关处罚。
(四)与村(居)委会及村(居)委会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每-召开村(居)委会治理绩效评估总结大会进行奖优罚劣,优秀等次村(居)委会评定为-度综合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增加优秀村(居)委会干部评定名额,不合格等次村(居)委会评定为黄牌警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根据指标体系对村(居)委会单项工作和村(居)委会干部进行评先评优;在推荐县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上,提高优秀等次村(居)委会比例。
(五)与村(居)委会争取项目资金挂钩。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居委会),在上级项目资金分配上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对于绩效评估不合格等次的村(居)委会,在项目资金分配上暂缓考虑,待整改到位后再作安排。
新墙镇2013-村级绩效评估-终评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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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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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四级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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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指 标 (85分) |
组织 建设 (10分) |
班子建设(2分) |
班子团结(1分) |
村级班子健全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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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作用发挥(0.5分) |
战斗力强,处事公正,在群众中威信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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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畅通(0.5分) |
确保全-能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交办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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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2分) |
村组干部 廉洁自律(2分) |
村组干部廉洁奉公,无侵占、挪用公家财产等行为,无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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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2分) |
深入群众(2分) |
定期走访村民,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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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2分) |
民主管理(1分) |
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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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落实(1分) |
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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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作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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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落实情况(0.5分) |
村级每-召开二次以上的党员大会,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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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及远教工作(0.5分) |
严格按章程发展党员,如期如数完成党费收缴任务、搞好远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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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村务公开(0.5分) |
坚持党务公开和村务“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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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及报刊发行(0.5分) |
完成-度征兵任务,全额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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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生育 (25分) |
阵地和队伍建设 (5分) |
网络建设(2分) |
三位一体阵地规范及时,村级台帐规范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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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2分) |
组指导员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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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示范(1分) |
无新增村干部或党员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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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指标(10分) |
人口计划(3分) |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达到县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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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7分) |
出生人口与奖扶对象无错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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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 员管理 (3分) |
流动人 口管理(3分) |
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和综合措施落实率达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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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服 务活动 (7分) |
集中活动(2分) |
集中服务活动期间,村干部必须保证精力、保证时间,积极参与,确保无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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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与打击“两非” (2分) |
征收标准达到乡定要求(既每例不少于1.5万元),严格控制“两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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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四术(3分) |
三查到位率达95%以上,每少一例手术任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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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稳定 (25分) |
安全生产(8分) |
安全排查(8分) |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各项制度台帐规范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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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7分) |
纠纷调处(2分) |
纠纷调处机构健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纠纷调解及时,无民转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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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件(5分) |
无集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出现一例赴市以上上访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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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治理(10分) |
普法教育(2分) |
普法教育宣传到位,全-刷写三条以上的普法标语,开展了普法教育,村民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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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8分) |
加强平安村建设,创建维稳阵地,无吸、贩毒现象,无偷盗事件,无刑事案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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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农经 (15分) |
农业生产 (2分) |
产业结构调整(0.5分) |
按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经济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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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服务(0.5分) |
配合农技部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病虫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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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1分) |
增加双季稻播种面积,杜绝水田抛荒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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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林政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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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0.5分) |
认真落实集体林权改革任务,及时调解林地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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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管理(0.5分) |
加强林政管理,无乱砍滥伐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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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1分) |
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措施到位,无火警、火灾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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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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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2分) |
配合畜牧站搞好本村防疫工作,确保无重大疫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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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3分) |
水利建设(1分) |
水利设施改造到位,村级渠道畅通,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秋冬修任务。确保施工环境,做好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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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2分) |
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塘、坝、渠道处险及时,不发生倒塘、倒坝、倒渠道事故,确保无人员伤亡。塘、坝蓄放水及时,无水事纠纷发生,群众满意率高。村级防汛抗旱物资按要求配齐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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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2分) |
队伍建设(0.5分) |
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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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理财(0.5分) |
报账条据必须使用统一的收据、领款凭单、发票,每-按季度(三、六、九、十二-份)报账四次。报账条据规范,每份条据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报账员签章。所有开具条据每季度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理财小组公章,接受民主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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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0.5分) |
定期开展财务清理、财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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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赤减债(0.5分) |
积极增收节支,消化本村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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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 策落实 (2分) |
政策宣传(0.5分) |
政策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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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兑付(1分)0.5 |
及时兑付资金,与农户办好结账手续,并张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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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负(1分) |
无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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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农业农经工作(2分) |
土地管理(1分) |
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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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表(1分) |
做好农民纯收入统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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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事业 (10分) |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3分) |
养老金发放及时,准确无误,参保率达到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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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分) |
加强政策宣传,全额完成规定筹资任务,做到参合表册、收据、现金三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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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 (2.5分) |
社会保障(1分) |
五保户供养到位,低保对象和救灾救济对象评选公正、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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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1分) |
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民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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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工作(0.5分) |
做好了辖区内民政对象思想工作,无一人越级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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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事业 (2.5分) |
文化事业(0.5分) |
积极开展文明健康文化活动,搞好农家书屋建设;按要求开展远教工作,有计划,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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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1分) |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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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1分) |
村支两委重视卫生工作,有村级卫生室,有防疫医生,药品、设备及各项制度齐全。配合医疗部门搞好了“五苗”防疫接种,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疑似重大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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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 理指标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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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建设和协调(3分) |
确保每个村无阻工等不稳定发生,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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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3分) |
按照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进行考核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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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活动场所清零工作(1分) |
按要求进行村级活动清零建设,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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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中心工作(3分) |
积极配合完成乡党委、政府开展各项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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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3分) |
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控建拆违,建房用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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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 |
加分 |
受到县委县政府大会表彰、通报表扬或得到县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工作加1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加3分(此项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等为加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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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进取得重大突破,争取上级重大支持的,积极配合重大工程协调取得重大进展的,其他特色工作得到上级表彰或作为经验推介的均可适当加1-3分(此项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评定,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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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惠农减负政策的落实、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顺利通过省、市、县检查验收的加1-3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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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
工作受到乡督查通报批评的减0.5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减1分、县级点名批评减1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减2分、受到省以上通报批评的减3分,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报道的减2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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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或没有按时完成乡级重点工作任务(含重点工程)的扣1-3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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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惠农政策未落实到位,计划生育、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扣除该项工作所有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