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镇2014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新墙镇   2014-0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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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镇村党组织应在2014-上半-进行换届选举。为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98号)、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岳组发〔2013〕47号)文件精神,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新墙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总揽,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落实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扎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优秀党员选用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幸福、秀美新墙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统筹考虑村党组织班子配备,在候选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审批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村党组织委员职数、资格条件、推选办法等事项,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依规操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严明纪律,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进行,努力推进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从村情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村级党组织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针对重点村、难点村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预案,增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针对性。

三、目标要求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是选好村党组织书记、配好村党组织班子、营造好村级换届风气、建立好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谋划好村级发展思路。

1.按照“一好双强”要求,选好村党组织书记

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满6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下届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求-龄在50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围绕“一优化四提升”目标,配强村“两委”班子

要通过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全面提升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带动发展能力、民主管理能力、凝聚党员群众能力。

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严格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每村一般核定3-5名,原则上不能突破上届村“两委”换届的职数规定。人口在600人以下的村,建议村干部不超过2名,600-1000人口的村,建议村干部为3名,1000-2000人口的村,建议村干部为4名,其中书记1名。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没有村干部任职经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党员,原则上不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提升村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按照提升村党组织服务群众、带动发展、民主管理、凝聚党员群众能力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着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服务核心。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好,在岗履职,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自身要求严格,勤俭节约,情趣健康;服务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服务;服务能力强,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产生的新班子和广大农村党员能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应在2014-3-15前完成,按以下步骤推进。

1、选举前期准备阶段(2-10至2-25)

(1)确定工作机构和选举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成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黎晓军同志任组长,李革伟、童军、王庆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联村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庆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常工作。针对新墙实际,制定符合上级党委部门规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选举方案。

(2)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各村务必在2-25前认真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先整顿、后换届。

(3)完成选举干部政策法规、程序操作培训工作

(4)做好宣传发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村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村要确保在主要交通路口或中心屋场悬挂一条横幅,书写宣传标语30条以上,使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基层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参与选举。

2、调查摸底阶段(2-25-3-1)

镇党委要安排进村入户工作组,由党委负责干部带队,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村党员干部队伍和两委班子人选情况;摸清两委后备干部人选情况;摸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情况;摸清影响本地换届工作的不利因素,尤其是家族、宗派势力和黑恶势力、强势经济体、民间组织等对换届工作的不利影响;摸清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遗留问题;摸清贫困村、问题村换届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要针对影响村当组织换届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可行对策,掌控换届局势,条件不成熟的村选举大会可推后召开,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正式选举阶段(3-15前)1、选举大会召开前所做的准备工作:

①村级财务务必清理完毕;

②支部所属党员务必通知到位;

③完成支部账簿、债权、债务和其他集体财产的交接手续,移交到联点干部手中,支部印章移交到镇办公室;

④制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订选举办法(草案)。

⑤起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⑥起草村支部工作报告

⑦准备选举票箱、选票、一定数量的笔;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①有选举权的参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4/5,方可举行选举。选举时,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五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学习或工作半-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同时,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投票人数。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也不计算为应到会投票人数,但可以列席会议。

②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正式党员;能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带领全村群众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身体健康,-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近2-内受过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3-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5-内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涉黑涉恶、吸毒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上-度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组织观念差,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安排的;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届期内-度绩效考核两-不称职的村“两委”主要干部,均不得确定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3、党员大会选举过程。

清点到会党员人数;通过选举办法;推荐产生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全程签字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条件成熟的村在2-25前召开选举大会,条件不成熟的村将择时召开选举大会。

(四)建章立制阶段

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移交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报送换届选举情况等。

(五)检查验收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结果。及时总结,搞好自查,接受上级检查。

五、严肃纪律。

镇党委政府成立选举监督小组,由镇纪委成员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坚持“五不准”,即不准“带病”的人入选,不准封官许愿、违规操作和接受参选人的宴请钱物,不准打招呼干扰选举工作,不准搞暗箱操作和非组织活动,不准违反财经纪律、私分财产。对违反党纪律,搞非组织行为的;违反公开公平原则的;拉票贿选、对投票人进行利诱威胁的;工作人员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利用家族、宗派势力或其他非法势力干预选举的;以及其他违反选举组织纪律的,将严肃查处,以此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巩固成果。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全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进行一次培训。加大对新任村支两委成员的教育,使其尽快掌握工作方法,尽快进入角色,尽早融入工作;要切实做好退出岗位和落选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政治激励、待遇保障和救助帮扶等配套机制,健全并落实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权。

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新一届村党组织成立后,要严格按照镇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活动,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村级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激励引导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争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和群众勤务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以上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