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政发〔2020〕41号
关于印发《新墙镇 2020年早稻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大早稻收割、收购力度,切实降低近期强对流天气引发洪涝灾害给我镇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统筹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早稻收割、收购环节,制订了《新墙镇2020年早稻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早稻种植主体(大户、农户)开展生产自救,抢收早稻,力争做到“能收尽收”,积极对接收购企业,保证销售渠道畅通。
附件:新墙镇2020年早稻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新墙镇人民政府
中共岳阳县新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新墙镇2020年早稻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使用方案
7月以来,我地连续遭遇强风、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早稻生产受灾严重。为支持种植大户、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县财政统筹部分资金重点支持早稻“收割、收购”环节,做到“应收尽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以村、居为核算单位,实行总量定额,对全镇2020年受灾的实际种植早稻主体(农户或大户),给予适当补助。
二、资金发放程序
补助资金按照村、居摸底统计、镇审核汇总公示、镇财政所打卡发放”的程序进行,在7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主体的台帐明细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测算,确保定额。由各村、居上户摸底,结合农技推广中心统计的早稻实际种植面积、受灾情况、种粮大户基数等因素进行测算。镇人民政府组织专门班子对各村上报的灾情数据逐户核实。
2.精准补贴,正确引导。各村、居要按照精准、据实、公平、公正的要求,切实保障实际种植早稻的受灾主体利益。本次拨付的补助资金专项支持早稻收割和收购环节,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相混淆。要建立补助资金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程序合规到位,有据可查。要明确专人负责补助资金发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
3.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财政所、各村、居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救灾补助资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和核实人员的责任。镇纪委对虚报、造假、重复上报灾情数据骗取资金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