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政发〔2022〕14号
各村(居)、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墙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新墙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着力推动解决我镇养老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切身利益,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养老领域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养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坚决查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现全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见底清零,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各相关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的老年人权益保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情况;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调查处置、依法打击、追赃挽损工作情况,以及落实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的安抚安置、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稳定维护等方面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二)养老领域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针对养老领域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运营监管、风险防范、问题处置等重点环节,排查相关单位和个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重点整治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充当“保护伞”、为非法市场主体站台等失职失责、违法违纪腐败问题。
(三)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检查各相关部门立行立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预警、跨区域联动查处等长效机制情况。
三、工作措施
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无偿还能力的养老机构和风险主体,由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法立案查处,尽快追赃挽损,防止风险升级,认真做到公安侦查、纪委查伞、民政兜底、属地维稳。对存在信访举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养老机构和风险主体,由相关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约谈劝导、函告提示、责令退赔等处理措施,尽快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上下协同、部门配合、分类处置”的原则,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由镇民政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汇总各相关部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及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牵头对养老机构申报、领取相关补贴资金情况进行排查;探索和建立养老领域指导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针对养老领域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运营监管、风险防范、问题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辖区内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风险落实“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6日前)。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3月12日前)。各相关部门对照排查整治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对本乡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其他风险主体进行全面自查,建立相关风险台账。
(三)集中处置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按照“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要求,对排查出的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非法集资重点风险进行集中整治,4月10日前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对各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突出问题整改和销号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将有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针对性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构建防范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墙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彭华任政委,镇长鲁伟任组长,纪委书记董细红、副镇长任高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高雅、张丰耀、罗向文、徐三华、彭湃、莫军前、孙国庆、游鑫、赵霞辉、刘红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所,由张丰耀兼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思想认识。养老领城突出问题事关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我镇的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以此次专线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查问责。镇纪委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通报全镇。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推诿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发重大风险,发生重大舆情和集访群访事件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依法依纪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问效推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