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墙镇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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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墙政发〔2025〕8号                   签发人:鲁  伟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岳阳市202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岳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等法律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简称二轮延包)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

  二、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新墙镇

  (二)基本情况:新墙镇地处新墙河下游南岸、市区与县城交汇的枢纽位置,下辖7个村(清水村、高桥村、燎原村、马形村、双枫村、新华村、三合村),2个居委会(新墙河居委会、老街居委会),26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万人,全镇国土总面积75.97平方千米。2019年完成确权登记6745户、登记家庭成员26442人,登记地块26600块,登记承包耕地面积3.49万亩。目前新墙镇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领导重视下已全面完成,已具备开展试点的工作条件。

  三、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四、工作步骤

  1.建立工作机构阶段(7月底前)。在全镇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工作分工。各村(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小组成员候选名单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印发公布实施。

  2.开展调查摸底阶段(8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各村(居)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要广泛征求各村(居)民小组群众意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摸底核实工作由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3.拟定延包方案阶段(9月10日前)。摸底核实完成后,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镇人民政府预审,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二轮延包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4.整理摸底阶段(9月底前)

  (一)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二)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或记录,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应生产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办理。

  (三)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5.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前)。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6.签订承包合同阶段(11月10日前)。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现场签订或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即承包期再延长时限自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自行复印),承包方、发包方、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7.完善证书阶段(11月底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工作。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变更。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二轮延包试点启动后的登记数据,按农业农村部网签等平台数据标准从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时推送生成。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8.整理档案资料阶段(11月底前)。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关于“已建立专线联通的,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通过在线方式批量推送电子数据”的要求,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共享。已验收移交县档案馆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纸质和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以共享形式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加强成果共享共管共用。二轮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档案等,即将出台的二轮延包试点档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将明确其档案整理归档范围等,包括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各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村(居)联点负责干部任副组长,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档案、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和生态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各村组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镇、村、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智慧乡村”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延包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试点。

  (三)强化资金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确保我镇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镇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四)强化风险防范。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掌握各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和具有共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广泛论证,提出政策建议,涉及重大政策的及时请示报告,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二轮延包工作平稳有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专班

  附件

  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专班

  组  长:鲁  伟

  常务副组长:荣来归

  副组长:瞿亚乔  周  登  朱雄光  李时明  任高志

  万登科  袁  帅  莫军前  周  楠  黄双薇

  姜新伙  戴燎云

  成  员:侯智敏  万德龙  杨勇军  黎  阳  吴方红

  袁又新  易  勇  谢林武  周水平  熊江华

  张满华  屈四生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镇经济和生态办公室,侯智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专班属阶段性工作机制,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