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乡政发〔2016〕3号
长湖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湖乡2017-中央财政农田水利
项目村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长湖乡2017-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湖乡人民政府
2016-3-11
长湖乡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
工 作 方 案
根据岳阳县水务局、岳阳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工作的通知》,我乡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方式确定我乡8个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性、规范化定量考评,使项目村的产生程序更加规范,充分调动了各村抓好小农水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二、工作组织
成立长湖乡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乡项目村的遴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王四平 乡长
副组长:姜新伙 副乡长
成 员:胡德意、徐梦琴、许久平
办公室主任:许久平
三、项目申报
各行政村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对照如下建设范围和有关要求,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项目建设内容后,自愿向乡人民政府申请。
1、基本条件
(1)群众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高;
(2)水田面积大于500亩,粮食产量大,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成效显著,落实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或已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
(4)群众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方案已落实。
2、建设内容:
(1)小型水源工程:山塘(容积小于10万m3)、引水河坝(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
(2)灌溉渠系工程:包括流量小于1m3/s的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等;
(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
(4)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
3、建设规模
各项目村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元,其中县级以上财政资金为80万元左右,其余资金由乡镇财政配套和项目村群众筹资投劳解决。
三、遴选程序
遴选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
1、初选阶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村小农水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所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参与遴选项目村。
2、复选阶段: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参与遴选村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召开公开遴选大会,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长湖乡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遴选评分标准》对各行政村进行评分,包括方案陈述、申报材料、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预期实施效果、工程积极性六个方面,共计100分。按分数高低、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排名前8名的行政村为长湖乡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
四、工作安排
2016-3-13前为申请阶段,各行政村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送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申报书、关于开展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的民主决议书和筹资投劳承诺书等相关资料;3-13-3-18为初选阶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村小农水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所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参与遴选项目村; 3-22前,各参与遴选项目村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包含村级建设方案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3-23下午2.:30在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公开遴选大会,根据得分排序确定2017-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村;3-24-3-27为公示阶段,公示完后以正式行文向县水务局、县财政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