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乡政发〔2019〕1号
长湖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湖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
《长湖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湖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长湖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岳市安监〔2018〕62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实现烟花爆竹行业“零事故”。
二、重点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零售点监督管理重点内容
1.是否符合当地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是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3.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4.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5.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6.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7.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8.是否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材;9.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10.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11.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2.经营场所消防器材、电器线路、烟花爆竹存放及周边环境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批发企业监督管理重点内容
1.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2.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3.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4.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5.是否超量储存;6.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7.仓库内是否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平码堆放;8.仓库内货物堆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9.是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10.防雷、防静电、监控系统以及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1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落实情况;12.是否对零售点采取专车配送制度;13.是否与零售点签订供货合同;1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是否悬挂上墙;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打非清剿重点范围
1.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2.批发企业向非法零售点供货;3.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者超量储存的;4.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5.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11日前,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点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第二阶段:1日14日至1月27日,组织开展大检查,由乡分管领导带队,安监站牵头,抽调乡派出所、综治办、市场所精干力量参加,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29日前将上月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安监局烟花爆竹股。
第三阶段:乡安监站要将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罚情况进行汇总报县安监局烟花爆竹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好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
(二)督促批发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实施储存仓库安全巡查,保证一名企业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安监局烟花爆竹股报告。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单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四)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和零售)安全大检查表
一、批发企业
序号 |
排查内容 |
排查依据 |
排查 |
排查 |
排查 |
方法 |
记录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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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许可、许可证过期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下同)第三条 |
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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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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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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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无资格证或资格证过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项 |
查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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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查相关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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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看图纸、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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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看现场和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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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查进出库台账和销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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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查进出库台账和销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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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查进出库台账和销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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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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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数量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
看现场和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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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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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执法检查收缴的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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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查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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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查所在地县级备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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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证照的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
查市州备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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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售企业
序号 |
排查内容 |
排查依据 |
排查 方法 |
排查 记录 |
排查 结果 |
1 |
未经许可、许可证过期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
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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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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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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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
查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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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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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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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看现场和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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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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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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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证照的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
查市州备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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