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黄沙街镇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黄沙街镇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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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根据岳阳县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粮食生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控制水稻直播、遏制耕地抛荒和提高农民双季稻生产积极性为目的,以集中育秧和严禁耕地抛荒、“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为抓手,促进粮食生产结构优化,稳量提质;以培育主体、扶持龙头、创建品牌为重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高效、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6万亩以上,其中水稻9.9万亩(早稻4.3万亩、中稻及一季稻1万亩、晚稻4.6万亩)、旱粮1.7万亩、总产量5.04万吨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双季稻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85% 以上,耕地抛荒动态清零。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一是突出集中育秧。全域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在大金村、苍坪村、大明村、黄沙村等基础较好的区域,建设3—5个区域性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推广叠盘暗室催芽、大棚育秧等新技术。2026年,确保全镇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达到3.46万亩,其中机插机抛秧大田面积达到3.2万亩,从源头减少直播。二是落实早稻育秧奖补机制。对早稻集中育秧3亩以上的主体,每亩秧田补贴400元(秧厢间隔不超过80厘米,一亩秧田能抛插16亩大田);连片1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点,每亩再增加补贴100元;对县域内中、晚稻机插(抛)育秧,每亩大田补助10元;稳定发展双季稻,确保早稻播种面积稳中有增。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是稳定双季稻面积。在传统双季稻主产村组,全面发展双季稻生产,不得以再生稻替代双季稻,严格控制双季稻直播,进一步稳定双季稻种植比例。实行责任人联系“万千百”示范片分级负责制,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高产片”,创建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3.5万亩,县级示范片苍坪、大明、大金共0.8万亩,镇级示范片三和、黄秀、黄沙共0.8万亩,村级示范片1.9万亩。 二是开展旱杂粮复种示范。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充分利用旱地、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和严格管控区等土地扩种特色旱杂粮,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柑橘大豆复合种植”等模式,完成大豆种植面积0.15万亩,进一步挖掘旱粮扩面增产潜力。

  (三)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确保粮食生产面积。各村切实履行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分类处置“非粮化”存量问题;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严禁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零星抛荒田块,具备耕作条件的由村组集体组织代耕代种,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经营权的抛荒耕地,由村组集体按相关规定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耕地并负责复耕;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经转为林(园)地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 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按规定不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鼓励主体对“非粮化”、抛荒整治耕地和新增耕地等实施地力提升,确保复垦复种的宜种耕地粮食作物覆盖率为100%。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突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流转面积100 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种植面积进行分档补助;大力发展“211”适度规模经营为主的各种种粮模式,优先向上级推荐为种粮示范户;对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参评省、市级示范农场、示范社、龙头企业。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粮食生产”模式,实行“承包户不种大户种,农户不种村集体种”,进一步稳定双季稻面积。

  (五)提升粮食品质标准。早稻重点推广加工专用型品种,晚稻重点推广高档优质品种;遴选集中连片培优品种种植100亩以上双季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种植示范,并且全部签订订单,按集中连片统一品种的示范面积进行补助。二是提升品质。推进粮食标准化种植,建好绿色高质高效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行粮食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打造粮食品牌。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产品特色鲜明的企业品牌,逐步构建起“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粮食品牌体系;加大农业展销、农民丰收节等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农产品溢价能力。

  (六)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十代”服务(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代销),加强与小农户的有效衔接,聚焦机械化育秧、机插(抛)、烘干等薄弱环节,积极发展单环节、多环节服务,提高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提升种粮规模效益。提升水稻机插(抛)水平,对种粮主体县域内机插(抛)实际作业面积每亩补贴35元(根据北斗数据、育秧面积等进行验收后确定实际作业面积),完成机插(抛)面积1.5万亩;规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开展农机租赁服务,参与水稻机插(抛)作业;原则上跨区作业由主体按规定向流入县申请作业补贴。

  (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高质量建设。严格执行“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五项制度,按时按质完成2026年黄沙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在复兴、刘士奇等5个村,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实施“小田改大田”改造,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和机耕道路,提升宜机化水平。打造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并统筹兼顾粮食生产实际农田建设需求,把“农田”变“ 良田”,提升粮食产能。二是严要求监管。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加强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管控,已建成的“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应当全部种植双季稻,对集中流转高标准农田但未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限制其申报相关涉农项目的资格,对建成高标准农田未种植双季稻的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及追责。

  (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普及机耕、机育、机插、机抛、机防、机收、机烘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快补齐机械化育秧、抛插、植保、烘干等短板。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对2026年新注册成立,拥有旋耕机1台、收割机1台以上,插(抛)秧机4台以上,证照齐全,机具没有挂靠行为,当年在本县内完成机插(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3万元。

  (九)强化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抗灾夺丰收”。储备救灾备荒种子。镇政府将会委托种粮大户代育风险备用秧,统一调配,确保备用秧发挥最大作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积极推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二是扎实推进节粮减损。深入推进节粮减损和反对浪费。树立机收减损就是机收增收理念,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开展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测评,规范机具作业速度、喂入量等操作要求,降低机收损失率和破损率,将“丰收在田”转化为“丰收在手”,从大田高产到颗粒归仓。

  (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抓好油菜、绿肥种植。开展油菜示范种植,鼓励农民在传统一季稻区大力发展稻油轮作模式和油菜扩种,并继续做好油菜机械化移栽示范推广,示范带动完成油菜种植任务2.5万亩。开展恢复绿肥示范种植,带动完成绿肥种植任务0.57万亩。全镇将大力推广油菜、绿肥种植,确保全县秋冬种任务完成。二是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打造一批粮食作物化肥农药控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力争绿色防控覆盖率57%以上、化学农药使用强度降低1%以上。三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将全年产生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加厚地膜,主动履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对不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生产主体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大力推广阻镉剂、水淹法、改良土壤酸碱度等技术,推进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示范推广适合我镇的早稻、中稻、晚稻镉低积累品种面积0.25万亩。确保安全利用区粮食生产安全;在严格管控区禁止种植水稻,指导农户因地制宜种植大豆、玉米、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建立稻谷重金属镉含量临田抽检机制,督促粮食收购企业落实“先检后收、分类储藏”,对超标粮食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十二)加强病虫草害与外来物种防控。配齐配强植保技术人员,明确防控责任,开展统防统治“虫口夺粮”行动,推进“一虫一策、一病一防”,在示范区内按每亩次4元的标准进行统防统治补助,力争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2%以上,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加强东方田鼠综合防治;加强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和治理修复,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重要指示,压实村主责。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吴进同志、镇长张鹏飞同志任双组长,由党委委员刘平辉任执行副组长,各联村负责干部为副组长,财政所、农综中心、镇纪委、党政办、自然资源所、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粮食生产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镇各村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要通过“村村响”广播、新媒体等方式,结合党日主题活动、“为民办实事”“下田行动”等,广泛宣传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和双季稻生产、惠农补贴、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营造全镇上下全力推进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联村负责干部与村党总支书记为本村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联村包片干部与分管农业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建立“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体系,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全镇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到新建的大棚进行技术指导,保障农资安全,扛牢安全责任。紧扣省“百名农技人员联主体”行动,组织镇农技人员“一对一”对接我镇规模种植主体。

  (四)落实资金保障。集中育秧、育秧设施建设、双季稻稳面保量、种粮大户补助、单产提升、“万千百”示范片建设、机插(抛)作业补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统筹用好粮食生产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落实惠农补贴资金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村要加快完善土地、电力、交通、水利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鼓励耕地集中连片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确保适度规模经营用地。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建立“银信互动”贷款机制,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镇政府统筹粮食生产专项资金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的方式,对抓粮食生产工作突出,双季稻种植和耕地抛荒治理任务完成好的村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经营主体进行奖励。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示范片建设、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一卡通系统”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考核督导

  突出早稻扩面、双季稻比例、优质稻集中连片、抛荒整治和非粮化占比、肥药减量和绿色生产等重点指标。在早晩稻生产关键时期,镇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落实粮食生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通报。

  (一)因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双季稻种植面积上落实不力的,工作受到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由镇纪委对联村负责干部及村总支书记启动约谈,对村分管农业采取停职,专抓粮食生产。出现抛荒耕地的,对村分管农业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对出现连片2亩以上抛荒耕地的,村分管农业负责人免职,对出现连片5亩以上抛荒耕地的,村总支书记免职。

  (二)各村在抗旱保灌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早稻栽插不及时的,对村分管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因保灌工作不力被上级领导批评或上级通报的,对村总支书记启动问责程序。

  (三)对各村在落实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工作流于形式或亵职渎职的,由镇纪委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