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提升戴帽率,8月15日交警大队开展城区“摩电”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大队在城区的各重要路口,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相对密集的路段及上班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不戴头盔、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力提高“摩电”戴帽率,降低涉摩电交通事故伤亡风险,大队突出三个“一律”:既现场查获驾驶“摩电”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现场查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开单处罚并参加宣传讲座,现场查获驾驶“摩电”车辆违法载人且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当日查处“摩电”车辆不戴安全头盔256起,违法载人20起,无证驾驶41起,行政拘留32人。8月17曰,大队将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拘留人员带至宣讲室,播放我县摩托车电动车典型案例及摩电安全驾乘视频。交警大队长李宇同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摩电”交通事故案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析,讲解戴头盔与不戴头盔产生截然不同的危害后果。以案说法,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呼吁违法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并要求与会人员回去后将自己的教训向亲朋好友大力宣传。听讲座的被拘留人员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出行中一定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出行和安全出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自8月行动开展以来,交警大队即有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强力整治,又有组织驾乘摩电未佩戴头盔者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在摩托车电动车车尾粘贴温馨提示标语,还有对摩托车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人员的宣传教育,打防与宣教并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