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6月29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高波带队,深入园区工贸、危化等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指导与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化学品储存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配备储存区排水排漏、消防安全管理、防汛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企业员工三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闭环整改。
检查组要求,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防风险、保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防雷、防汛等隐患排查整治;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突出低洼区域排涝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巡查、防汛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汛期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