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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票价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10-29 00:00 浏览次数:1

 

 

 

七、公路客运票价

 

 

 

执收

单位

价格项目

计价

单位

运价标准

执收

对象

执行依据

备注

县湘运总公司、

通达运输公司、

各客运车站、

车队、车主

 

基准票价

元/人.票

1、高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9元;中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1元;普通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16元。

 

2、具体票价按《岳阳县县内主要公路客运班线里程票价表》(农村客运)执行。未列入上表但涉及我县的县际以上班线票价,按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公布的《岳阳市道路旅客运输票价表(岳阳县)》执行。此票价为基准票价,不含燃油附加

费。

3、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价全额的50%计算。

 

 

单程旅客

1、HNPR-2009-38032·湘价商(2009)33号《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

2、HNPR-2009-17008·湘交运管(2009)409号(儿童票和优待票票价新规定)。

3、岳市价(2009)53号。

4、YYDR-2009-26002·岳县价 (2009) 17号。

 

1、票价=计程旅客运价×旅客乘车里程+通行费+站务费+燃油附加费。

2、通过高速公路(含实行封闭式收费即按车辆通行里程计费)的收费站,承运人代收的通行费,按客车座位数的60%计算向旅客均摊收取。

3、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

4、少部分重新核准的线路里程、车辆等级及票价具体见《岳阳县客运市场整顿建议方案》(已报县政府)。

5、农村客运不得加收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