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路客运票价
执收 单位 |
价格项目 |
计价 单位 |
运价标准 |
执收 对象 |
执行依据 |
备注 |
县湘运总公司、 通达运输公司、 各客运车站、 车队、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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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票价 |
元/人.票 |
1、高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9元;中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1元;普通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16元。
2、具体票价按《岳阳县县内主要公路客运班线里程票价表》(农村客运)执行。未列入上表但涉及我县的县际以上班线票价,按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公布的《岳阳市道路旅客运输票价表(岳阳县)》执行。此票价为基准票价,不含燃油附加 费。 3、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价全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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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旅客 |
1、HNPR-2009-38032·湘价商(2009)33号《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 2、HNPR-2009-17008·湘交运管(2009)409号(儿童票和优待票票价新规定)。 3、岳市价(2009)53号。 4、YYDR-2009-26002·岳县价 (2009)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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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价=计程旅客运价×旅客乘车里程+通行费+站务费+燃油附加费。 2、通过高速公路(含实行封闭式收费即按车辆通行里程计费)的收费站,承运人代收的通行费,按客车座位数的60%计算向旅客均摊收取。 3、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 4、少部分重新核准的线路里程、车辆等级及票价具体见《岳阳县客运市场整顿建议方案》(已报县政府)。 5、农村客运不得加收燃油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