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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工程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09-30 00:00 浏览次数:1

投标邀请函

岳阳县建筑总公司: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通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内,本工程投资额约98.29万元,建设规模约1143㎡,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合理定价,合理定价为982922.04元,计划工期为90历天,质量要求为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工程报建和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工程招标事宜,现向贵单位发出诚挚邀请,并请于2013-9-1下午17:00时前到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参与本工程投标。

 

业主单位:岳阳县人民检察院(盖章)

 

 

代理单位: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二〇一三-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