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4-度岳阳县长湖乡和黄沙街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已由湘财建指[2014]81号文件和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岳县[2014]143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岳阳县长湖乡和黄沙街镇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ZT-2014JS219
2.3建设规模:1029.91公顷
2.4工程施工费:约2888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7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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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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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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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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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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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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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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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长湖乡和黄沙街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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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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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街镇大众村和双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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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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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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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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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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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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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三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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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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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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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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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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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街镇栏河村、黄金村和存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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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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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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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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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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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凌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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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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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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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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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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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三友村和农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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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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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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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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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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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三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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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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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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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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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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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义门村和黄沙街镇青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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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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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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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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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①、行业监管部门公示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有效期内的;
②、经检察院认定在工程领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4、投标申请人近三-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5、项目负责人应为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负责经理,且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不能有在建工程,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6、根据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关于公布2013-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通知》“湘土整发[2014]19号”文件核定的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如有先进项目经理报名时,则第一轮按标段数1:3抽取入围单位时需预留先进项目经理的数量。先进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数量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7、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4、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8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4-9- 17:00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须注明“岳阳县长湖乡和黄沙街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的保证金,未注明的保证金将不被受理,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管专户
开户银行:岳阳县信用联社长丰路分社
开户账号:86041510007301433012
4.2中标单位必须交纳2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8-29至2014-9-4,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除外)到岳阳县君和大酒店620房间(岳阳县城关镇天鹅中路6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由投标申请人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开具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近6个-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⑧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⑨法人承诺函(样本见附表)。
如以上原件正在-检,则必须提供-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行政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14-9-19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县长丰路岳阳县政务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同时参加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岳阳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40488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07303243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并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__(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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