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两所合一”业务用房、武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2013-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公安局“两所合一”业务用房、武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岳县发改[2013]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岳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公安局“两所合一”业务用房、武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县鹿角镇葵花村
2.3 工程规模:约152.2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行政区域外的企业须按岳建发[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进岳承接业务备案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的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工且具备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须至少缴纳至2012-度-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入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管专户,报名单位应作好充分准备,凭银行进账单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票地址:岳阳县政府政务公开中心主楼一楼大厅财政窗口;联系人:李四球 ;联系电话:0730-7648114。其他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帐的不接收报名,招标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回至投标单位账户。
开户银行:岳阳县信用联社长丰路分社
开户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管专户
开户账号:8604151000730143301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信用保证金
6.1本项目信用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信用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信用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
开户单位:岳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其他资金专户)
开户账号:18436901040011630
注意事项:备注栏中注明款项划至岳阳县公安局
6.2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按中标人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予以退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返回(不计利息)。
6.3以上款项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招标人账户,以招标人开出的收款收据作为参加投标的必备条件。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开标后5天内不计利息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进入中标候选人又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不计利息予以退付到投标人账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制度,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岳阳建设网》(http://www.yyjs.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网上随时自动受理报名,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为 2013-12-2至2013-12-6,每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休息,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12-6下午17:00时整。此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报名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包含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姓名、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的汇总表格一份一起提供)到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县兴荣路云龙大酒店东侧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个申请人只允许报一次名,不得多报。
1. 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回执单;
2. 投标保证金收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上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必需至少缴纳至2012-度-底)、2012-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外地企业须提供到岳阳市住建局办理的进岳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资料;
7.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岳阳县长丰路,县政务公开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中标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徐友林
电 话:13974080555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 凯
电 话:0730-7632118 185073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