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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两万吨长石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0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产两万吨长石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两万吨长石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工程,位于岳阳县甘田乡横铺村,改造工程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7000m2,目前公司产能为-产两万吨长石矿。公司主要对现有选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其余生产线均不变,在原有选矿生产工序之前增加洗矿生产工序,技术改造后不新增产能。技改工程在原有设施基础上新建800m2的洗矿区、2个沉淀池以及1个干化池。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岳阳县甘田乡总体规划,根据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须着重落实以下环保要求:

1、加强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制。选矿废水经厂区絮凝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洗矿废水经厂区新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已有的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导流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内,与洗矿废水一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雨水经雨水导流沟排入甘田河。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湿法破碎、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破碎车间、选矿车间、矿石装载、原矿堆场以及运输产生的组织者排放粉尘污染,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防止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在场内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间,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洗矿固废与选矿固废收集后经干化池脱水处理,回填矿山;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转移填埋;机修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专门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处理。

    

      

经办人:刘岳荣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