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起5个工作(2017-3-3至3-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0730-7663070(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玻璃钢产品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原胜天村) |
建设单位 |
岳阳强泰环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强泰环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于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原胜天村)新建玻璃钢产品生产制造项目,公司租赁岳阳市颜氏燃烧器事业有限公司现有办公楼第三层作为办公室、办公楼第一层北侧餐厅作为食堂、厂房西侧部分3200m2做生产车间,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玻璃钢产品3.6万立方米,主要产品包括玻璃钢化粪池、隔油池、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消防贮水池、污水净化设备。树脂、固化剂、促进剂、石英粉等助剂倒入搅拌桶密封均匀搅拌,经成型、固化、脱模、组装、修边之后得到玻璃钢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过雨水沟渠收集后排入场区外水沟,最终排入石墨港。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和拖洗废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相关要求后用于浇灌菜地和农田,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合理布局,确保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使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 本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内禁止建设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在车间内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间,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边角料、清理固废、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