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岳阳县毛田镇黄金村公墓绿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规范铁山库区公共墓地设施,保护铁山水资源,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在岳阳县毛田镇黄金村上新组源墓地区基础上建设“岳阳县毛田镇黄金村公墓绿化工程”。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墓墓穴、道路、排水沟以及绿化,其中墓穴共228个(6排墓穴),为砂石结构,可存放棺木;道路前设有宽约1.5m的混凝土道路;道路两侧和墓穴前种植有松树,墓穴上方种植有草皮;墓穴区设有排水沟渠,用于收集雨水。项目为土葬,不建设殡仪馆,不涉及火葬。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要求,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同意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墓区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150立方米的预审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用于绿化和农田灌溉。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采用现代、文明、无污染的电子鞭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加强周边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尽量控制燃烧香和锡箔纸燃烧数量,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加强各类固废的临时储存、处置措施和管理工作。燃烧香和锡箔纸灰烬、送葬人员和祭奠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黄金村生活垃圾处理地点进行处理。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经手人:刘岳荣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