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岳阳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产3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在岳阳县柏祥镇周庆村新建“-产3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包括分仓料场、砂砾堆区、煤灰罐、水泥罐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以水泥、河沙、碎石、粉煤灰、混泥土外加剂等为原料,经配料、搅拌/推进、出料等工序生产水泥混凝土,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产水泥混凝土3万方。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符合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二是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三是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岳阳县县城生活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四是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产生的废弃碎砖、石建筑垃圾用于路面平整,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弃土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
2.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生产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
3.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原料堆场采取搭棚设围挡及设遮盖物覆盖堆场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原料筒仓粉尘经震动式除尘器处理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放空口、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4.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在车间内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间,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部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用于路基填土或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固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经手人:刘岳荣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