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鸿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岳阳县鸿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贸易城项目环评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岳阳县生态工业园新建“岳阳县鸿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贸易城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3671.2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6677.62平方米,工业用面积16993.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销售、维修、洗车、咨询等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销售展厅、维修区、办公用房及客户休息区,项目运营后,预计-销售汽车量为 300台;-保养车辆为2000台;-维修车辆1000台,其中一般维修车辆700台,事故维修车辆 300台;-清洗车辆为4000 台。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二是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利用场区围挡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三是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岳阳县县城生活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四是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产生的废弃碎砖、石建筑垃圾用于路面平整,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弃土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
2、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洗车及地面拖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的表 2 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岳阳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待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项目产生的污水达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①加强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在使用有机溶剂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物料泄露,对泄露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在进行机动车维修服务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烤房(封闭)内壁上的吸附材料吸附其有机污染物后,剩余的废气通过风机收集并经过滤系统进入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吸附后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 的排气筒排放。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于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项目产生的废轮胎、废部件、金属余料等为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存放,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与随意倾倒;含油废手套、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经手人:刘岳荣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