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监督执行。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 | |
2 | 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等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 | ||
3 | 承担其他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 ||
4 | 制定公路、水路、内河港口、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子规划 | ||
5 | 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协同做好物流业的规划、推进、监督职责 | 参与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 | |
6 | 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发展规划的实施 | ||
7 | 承担全县港口、水路、公路规划的实施 | ||
8 |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 ||
9 | 组织编报、衔接省交通运输厅安排投资项目计划、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 ||
10 | 组织编报、审核、报送、下达公路、水路(内河)、站场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审核物流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公路绿化、安保工程等计划,并监督执行 | ||
11 | 审核交通企业技术改造、国防交通基本建设、科技、教育、交通信息化等计划 | ||
12 | 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可行性以前)和后评价工作 | ||
13 | 负责涉及交通的相关地名管理工作 | ||
14 | 负责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 | ||
15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根据地方政府统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统计报表制度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统计报表的填报 | ||
16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发布交通运输业有关统计信息 | ||
17 | 组织相关统计业务培训 | ||
18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 | ||
19 | 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计量、专利、标准化和技术改造工作 | ||
20 | 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等行业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
21 | 负责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协同做好物流业的规划、推进、监督职责 | 协同做好物流业的推进与监管,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 |
22 | 参与指导物流项目建设和物流企业培育工作,跟踪指导交通物流创新试点项目建设 | ||
23 | 指导交通重点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发展和运行监测工作 | ||
24 | 指导货运枢纽场站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工作 | ||
25 | 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升级 | ||
26 | 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 | ||
27 |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 ||
28 | 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具体负责县级客运管理及县区公交优先发展工作 | ||
29 | 负责指导全县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 | ||
30 | 承担春运等重点时段运输及其他专项运输组织和检查监督 | ||
31 | 负责全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 | ||
32 | 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3 |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旅客运输的经营许可 | ||
34 | 承担全县出租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5 | 承担道路货物运输(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6 | 承担机动车维修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7 | 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8 | 指导全县汽车租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 ||
39 | 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应急物资运输和重要节假日运输、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运输、军运工作,参与口岸开放、联合运输协调工作 | ||
40 | 负责全县内河港口企业经营监督管理 | ||
41 | 负责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 ||
42 |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信访工作、执法检查和监督、 | 指导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 | |
43 | 依法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施监督 | ||
44 | 负责交通行政应诉与复议工作 | ||
45 | 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监督执行、清理汇编 | ||
46 | 负责交通运输政信访工作 | ||
47 |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 检查、指导、督促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站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 |
48 | 负责县管公路项目以及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备案管理 | ||
49 | 负责县管公路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审批 | ||
50 | 负责县管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审批或报批工作 | ||
51 | 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参与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其他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 ||
52 | 指导全县交通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 ||
53 | 负责交通建设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 ||
54 | 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工作 | ||
55 |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工程、联网公路工程及相关建设计划,并督促执行 | ||
56 | 承担全县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维护水运市场秩序 | ||
57 | 会同县发改局承担全县内河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管理 | ||
58 | 承担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合同履行情况,组织行业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施工造价纠纷。 | ||
59 | 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组织主管监督项目的监督交底,承担主管监督项目的交竣工质量鉴定或评定备案;参与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承担监理招投标的行业管理 | ||
60 | 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社会举报,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 ||
61 | 实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 | ||
62 | 参与编制补充定额;承担县管项目概算等造价文件的预审查、投标控制价的审查;承担主管监督项目造价行为和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设备和流动资金到位情况及分包管理情况)的督查 | ||
63 | 负责全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港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64 | 负责县乡道路网运行状况信息的发布。 | ||
65 | 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 ||
66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和县管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检查 | |
67 | 参与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事故的查处 | ||
68 | 参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督实施 | ||
69 | 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 | ||
70 | 负责全县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 | ||
71 | 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 ||
72 |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人员教育、培训 | ||
73 | 承担交通安全、应急信息报送和相关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 | ||
74 | 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企业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 ||
75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反恐、扫黑除恶、禁毒工作。 | ||
76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卫生和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 ||
77 | 承担县乡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运行的监督工作 | ||
78 | 负责全县普通公路设施运行安全的行业监督 | ||
79 | 承担全县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
80 | 承担全县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的行业管理 | ||
81 | 负责县管通航水域应急救援指挥的综合协调职责 | ||
82 |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牵头协调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 |
83 | 负责做好交通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置,指导局属单位的企业管理工作 | ||
84 | 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与拟定 | ||
85 | 负责做好交通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置;指导局属单位的企业管理工作 | ||
86 |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水路交通规费稽征,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 指导基本建设、公路通行费及政府性负债等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 | |
87 | 审核行业性收费政策,监督交通非税收入的征收、解缴和使用 | ||
88 | 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指导预算执行工作 | ||
89 | 协助县级财政、审计部门和省厅开展的各项检查和审计 | ||
90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核国有资产出售、转让、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考核和监督产权年检、年审工作,制定保值、增值指标;审核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 ||
91 | 依法实施对交通部门预算资金的内部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财务检查,组织开展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批工作 | ||
92 | 依法实施对局管领导干部的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
93 | 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相关财务和审计工作 | ||
94 | 管理全县港航事业规费的征收、水路通行费的征收、稽查 | 已暂停征收 | |
95 | 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和生态交通工作 | 组织编制中长期交通科技规划、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和交通地方标准项目计划 | |
96 | 组织实施全县交通科研计划项目 | ||
97 | 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 ||
98 | 组织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交通科技情报工作 | ||
99 | 编制年度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指南,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市场的培育工作 | ||
100 | 指导编制全县交通企业技术改造年度计划 | ||
101 |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交通建设工作 | ||
102 | 参与车辆防治污染相关工作 | ||
103 | 负责县管公路项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行业管理工作 | ||
104 | 指导公路、水运、港口站场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 ||
105 | 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防治、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 | |
106 | 负责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 | ||
107 | 负责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的训练和战备演练,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 ||
108 | 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 ||
109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 ||
110 | 参与国防交通有关的地方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 | ||
111 | 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 ||
112 | 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 ||
113 | 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 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外事、侨务、统战、社团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
114 | 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 ||
115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交通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 ||
116 | 负责做好文明公路、文明航道创建和基层文明站所创建。 | ||
117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 ||
118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 | ||
119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