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
管理事项: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 | ||
职责分工: |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教育体育局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 (一)民办学校设立的申请人(即举办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
(二)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和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三)民办学校设立、合并和名称、层次、类别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
民政局 | 民政局对教体局办理了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学校准发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对教体局办理了办学许可证的营利学校准发营业执照。 | |
案例:1.权限内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需要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教体局递交,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并作出批复。是非营利的到民政局申请核发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营利性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2.权限内民办学校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需要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教体局递交,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并作出批复。是非营利的到民政局申请核发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营利性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