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文旅广电部门责任清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 |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 | |
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 | |||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 |||
2 |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 | 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 |||
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 |||
3 |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 | |
旅游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 |||
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 | |||
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 |||
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 |||
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 |||
4 |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 | 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 |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 |||
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 |||
5 | 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 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 |||
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
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 |||
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 |||
6 |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 | 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 |
7 | 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 |
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 | |||
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 |||
8 | 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 |
9 | 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 |
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 |||
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 |||
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
10 |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 | 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 |
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
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 |||
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 |||
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 |||
11 | 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 | 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
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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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 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
活动,推动岳阳县文化走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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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 |||
13 | 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 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 |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 |||
14 |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 | 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 |
15 | 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 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 |
16 | 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 |
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 |||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 |||
17 | 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 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 |
18 | 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 |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 |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