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信访局责任清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负责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 1.贯彻国家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转送、交办,并督导落实。制定全县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 |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指导检查负责指导全县包括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 |||
3.负责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 |||
4.指导、考评全县信访业务,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干部培训有关工作。 | |||
2 |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工作 | 5.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 | |
6.负责办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 |||
7.向有关责任单位转送、交办来信案件,并负责催办、检查、协调。 | |||
3 | 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 | 8.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上访的群众。 | |
9.负责向有关责任单位转送、交办上访案件,并负责催办、检查、协调。 | |||
10.组织协调全县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做好信访信息预警和重大上访现场处置工作。 | |||
11.负责协调、协助有关责任单位处理来县去市到省进京重要上访案件。 | |||
4 | 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 12.负责国家、省及岳阳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 | |
13.负责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或者协调处理。 | |||
5 | 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 14.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和听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
15.复查经相关镇街或县直部门(单位)作出明确处理意见,信访人不服,请求县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 | |||
16.提出对重大、复杂和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的建议。 | |||
17.负责研究拟订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方面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 |||
18.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