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交警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 例 |
1 | 车辆违法停放的管理和处罚 | 公安局 | 负责对在各种禁停道路上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 市民向交警举报,一车主将车停在银行门前的人行道上。交警到达现场后,认为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根据公安负责机动车道上的违停,城管负责人行道违停的职责分工,隧通知城管部门前来查处。城管获悉后,到达现场进行查处。 |
城管局 |
负责对城市人行道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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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废汽车回收经营市场监管 | 公安局 | 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状况实施监督,堵塞销赃渠道。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 | 2013年11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接举报称:A公司存在进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行为。接举报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委托B公司进行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拆解,其行为涉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针对当事人委托他人进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拆解的行为是否构成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的定性问题,向主管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商务部门发函通告。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立法精神、目的及具体条款的理解,认为该行为涉嫌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易,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
商务局 |
负责流通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审核汽车报废回收行业经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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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 负责对有害废旧物资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 | ||||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