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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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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0

 

 

 5 -21 下午,县长张中于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2013-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13-党政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置以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特许经营权转让经营方案,审议《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暂行办法》和《岳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审议《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暂行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县财政局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二、研究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启动我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勇同志任组长,向风行同志任副组长,谢雨星、袁文琪、李雄兵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袁文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出台管理办法。会议同意出台《岳阳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局要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三)明确工作目标。2013-各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非现金公务支出争取达到本单位公务支出总额的40%,到2016-达到80%以上。预算单位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卡。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抓好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商户、发卡行三个层面的宣传。县财政局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公务卡改革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加强部门联动。县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公务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审议《岳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物价局提出的《岳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宣传主体,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既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擅自减免收费,确保应收尽收。

(四)对五保户、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要落实优惠政策。

四、研究2013-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2013-要成功创建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类县、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先进县,这是今-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必须全力实现。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宣传教化。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创新办法,让创建活动进课堂、进社区,进村组。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由县教育局、县农办和县爱卫办备课,采取每个-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的形式,让每个在校学生每个-接受一次相关教育;县文广新局要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中去,让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常态管理。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处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党政管理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工作中要重暗访轻明查,以不定期为主、定期为辅,在网站、手机报、电视台加大曝光频率,加大问责力度。

(三)主攻工作难点。一是要搞好垃圾分类处理试点;二是加强集镇治乱,重点整治集镇乱停乱放、乱搭乱建行为;三是加强公路沿线治脏。

(四)强化工作保障。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采取“财政拨、项目调、乡镇投、群众筹、社会助”等渠道解决,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整合筹集经费:一是县财政整合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1092.5万元;二是每个乡镇对所辖村(居)委会按平均不低于5000元标准安排保洁经费。县绩效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政管理绩效评估体系进行考核;三是推行村(居)民理事会制度,各村(居)委会必须建立村(居)民理事会,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受益农户由村(居)民理事会按一定标准收取保洁费,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1.村级保洁经费766.5万元,其中:城关镇31个村(居)委会各安排保洁经费2万元;主干道路沿线251个重点村各安排保洁经费15000元;其余村(居)委会各安排1万元;9个农林场村各安排保洁经费1万元。2.奖励经费126万元,其中:乡镇-度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评选100个-度清洁村,每村奖励0.5万元;评选1000户文明卫生户,每户奖励500元;评选1个先进农林场,奖励3万元。3.各乡镇均试点建设一个环保型垃圾焚烧炉,县财政以奖代投对每个垃圾焚烧炉补助5万元。4.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

五、研究2013-党政管理绩效评估指标设置

会议原则同意县绩效办提出的《2013-党政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置方案》,另外将粮食生产抽样调查工作纳入党政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权重由李勇、龙立珍和易新岳同志协商确定;同意将铁山水资源保护工作考核权重适当加大;同意对县台创园、麻塘镇、黄沙街镇的征地拆迁工作单独考核,征拆工作占绩效考核分值的30%,其他考核内容占绩效考核分值的70%

六、研究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会议认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是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发展方向,在现有财政状况下,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TOT方式是可行方案。

会议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采取TOT经营方式,成立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特许经营权转让领导小组,由刘小良同志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政府法制办、新开镇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聘请省、市专家不能少于4人。

(二)会议原则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权转让对象。竞争性谈判对象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且必须有省外企业参加。

(三)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问题:一是在合同中要对监管问题予以明确。对相关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在合同中要严格界定,特许经营企业常监管由第三方负责。二是要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二期建设有关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二期建设投入比例原则上按政府和企业6:4确定。

(四)要切实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00米范围内的征拆工作。1.征拆工作由新开镇包干负责,实行一次性征拆,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评估价格,可一次性或分批兑付。今-12-31前,要确保完成50%的征拆任务,2014-全部完成征拆任务。在拆迁还建过程中,新开镇要结合新开镇整体规划,搞好居民点规划。在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中,县里可作适当支持。2.县财政安排新开镇征拆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3.500米范围内必须实行严格控建,新开镇为控建工作责任主体。4.切实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5.刘小良同志近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一期建设的遗留问题进行研究。各相关部门必须尽快落实原已列入支持计划的项目和资金。

 

出席:张中于,李  勇,刘小良,龙立珍,易新岳,

王卫兵,周  里,李慎鹏,刘四清。

列席:刘志勇,甘柏旺,方卫兵,谢雨星,李传忠,

     侯小波,胡秉阳,袁文琪,王  靖,钟九生,

     任三星,陈  铭,李  航,龙世勇,李石礼,

     赵新文,李雄兵,荣时裕,刘  遂,毛绍波,

     李凌东,邹三龙,孙     

请假:彭碧芳,吴跃中。

记录:李三军。

   

 

 

 

 

分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列席会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