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5月8日上午,县长曾平原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会上专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内容。会议强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的重要内容。会议指出,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