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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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东方路兴荣路升级改造的通告
岳县政通〔2014〕5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分别于2014-6-29、7-29启动县城东方路、兴荣路升级改造工程。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改造范围:东方路:车站路至五路交叉口;兴荣路:车站路至城南路。
二、工程实施时间:东方路:2014-6-29至2014-7-29;兴荣路:2014-7-29至2014-8-29。
三、施工期间,对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施工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施工路段两侧人行道严禁机动车通行。公交车按和顺公交公司调整的线路绕行。
四、严禁临街门店、住户将生活污水、垃圾倾倒在人行道上,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扰乱、阻碍施工。对非法扰乱、阻碍施工,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岳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