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1—00001 |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主街道临街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的通告
岳县政通〔2021〕1号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区环境卫生提质升级,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3月起开展城区主街道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涉及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社区必须按规定时间在院内和辖区重新布点设置足量的垃圾容器,严禁随意撤除、更换垃圾容器。
二、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必须加强宣传和引导,督促院落住户和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在本单位、本社区重新设置的垃圾容器内。严禁生活垃圾投放出院落、出社区。
三、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所有门店必须自备垃圾容器,并按县环卫中心要求将垃圾定时投放在垃圾收集车内。严禁将自备垃圾容器放门店以外的公共场所,严禁将生活垃圾投放在果皮箱内。
四、县环卫中心必须严格实行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及时转运处置。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晚上18:30—21:00。
五、县城管局要加大对乱堆乱倒垃圾等行为的教育和劝导力度,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