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1—00005 |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的通告
岳县政通〔2021〕2号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区环境卫生提质升级,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6月起开展城区长丰路、城南路(武广铁路桥——长丰路)、富荣路、贺坪路、文艺路、荷花路、团结路、车站路(富荣路——城南路公路桥)、荣鹿路(长丰路——中信)共9条主次干道临街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丰路、城南路(武广铁路桥——长丰路)、富荣路、贺坪路、文艺路、荷花路、团结路、车站路(富荣路——城南路公路桥)、荣鹿路(长丰路——中信)沿线涉及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含二级机构)、社区必须在院内重新布点设置足量的垃圾容器,严禁随意撤除、更换垃圾容器。
二、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必须加强宣传和引导,督促院落住户和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到本单位、本社区重新设置的垃圾容器内,严禁生活垃圾投放出社区、出院落。
三、长丰路、城南路(武广铁路桥——长丰路)、富荣路、贺坪路、文艺路、荷花路、团结路、车站路(富荣路——城南路公路桥)、荣鹿路(长丰路——中信)沿线门店必须自备垃圾容器,并按县环卫中心要求将垃圾定时投放在垃圾收集车内。严禁将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店以外的公共场所,将生活垃圾投放在果皮箱内。
四、县环卫中心必须严格实行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及时转运处置,严禁出现垃圾收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晚上18:30—21:00。
五、县城管局要加大对乱堆乱倒垃圾等行为的教育和劝导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